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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2013-12-25 15:28:00 来源:浙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习近平总书记从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高度出发,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期待出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作出了明确的实践部署。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

  习近平总书记从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高度出发,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期待出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作出了明确的实践部署。

  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促进全社会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方面呈现新面貌。“崇德明礼民安定,尚法守制国昌隆”。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马克思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形象而生动的话,“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人们对法治精神的信仰从来不是凭空产生的,既不能靠自发,更不能靠命令,只有通过加大法制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实现。“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的提出和实施,就是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一个具有浙江特点的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不断形成。

  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立法工作,着力推动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方面取得新成就。加强立法,有法可依,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基础。立法的科学化水平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必须自觉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民主化水平不仅指立法过程中要扩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而且要求所立之法以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与落脚点。浙江当前要重点加强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高科学化水平。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着力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全社会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又要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带头依法办事。在我国,行政机关实施80%以上的法律法规,只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才能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才能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注和期待方面实现新突破。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保障人权。顺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和要求,必须大力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以司法公开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以案说法、以案说理,努力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拷问,使公正司法成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正能量。

  2006年4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对建设“法治浙江”作出总体部署,有力地推进了浙江法治化进程。加快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必须进一步健全建设“法治浙江”的体制机制,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鲁珊珊
治国;局面;社会主义法治;法治;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