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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新消法体现消费者导向

2014-10-21 15:57 来源:山东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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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王海购买了12副假冒索尼耳机,随后依据《消法》第49条,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成为“中国打假第一人”。

  “新消法最大的进步,是逐渐在立法层面体现了消费者导向,这是中国回归常识的标志之一。”——“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

  “这个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文化道德观念是不停转变的,作为一个公民,看到不合法的事情就该去打击它,揭露它,我觉得我做的事很正常,大家很反常。”王海在其自传《我是刁民》中这样评说自己。

  1995年3月,王海购买了12副假冒索尼耳机,随后依据《消法》第49条,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成为“中国打假第一人”,中国保护消费基金会设立“消费者打假奖”后第一位获得者。“王海现象”由此轰动全国,并引发争论。

  距离1994年首部《消法》颁布实施,已经过去了整整20年。

  今年3月15日,修订后的《消法》正式实施。而随着新《消法》实施,媒体解读认为,“知假售假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未来可能给这一特殊职业带来更大的“获利空间”。

  而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王海说,“新消法最大的进步,是逐渐在立法层面体现了消费者导向,这是中国回归常识的标志之一,很值得庆贺。”


初审编辑:宋宪霞 二审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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