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孙志刚墓志铭的最后一句。
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因无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亡。
孙志刚之死引起社会强烈反响。5月16日,许志永、俞江、腾彪等3名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这在新中国尚属首次。随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沈岿等5位法律学者,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收容遣送制度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
因为孙志刚事件的推动,收容遣送成为历史。
2003年6月20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同年8月1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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