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郭富收(右二)深夜在高速公路上采访
社会需要公平、正义,需要秩序,我们的生活需要阳光。
或许,这就是做记者的一种社会责任。
——河南商报记者郭富收
关于事件真相
有句话说,你的眼睛会欺骗你的心,因为你没看到真相。
提到弱势群体,当初和不少初入行的人想法一样,认为他们需要我们“救助”,但现实往往并非如此。
大约10年前,领导安排我去采访城管拆除一个“非法”报刊亭的事儿,当时连想都没想,就乐呵呵地去了。
随着采访的深入我才发现,在街头设置报刊亭的初衷是安排残疾人、下岗工人、退伍军人等就业,但部分繁华路段的报刊亭却被一些人“垄断”,一个人拥有多个报刊亭,以每月五六千元甚至更高的租金转租给他人。
郑州计划改造报刊亭的消息出来后,他们以“弱势群体”的身份通知各个媒体。
此事对我影响深远,小小的报刊亭,水好深啊!
关于公共利益
社会需要公平、正义,但更需要秩序来维持,我认为,这种秩序不但包括法治的、道德的,还包括思想的、人文的。
大约在2007年,领导安排了一个采访:绿城广场晚间小摊小贩扰民一事。
当时心里极不情愿,甚至还和领导据理力争:这些人一旦失去生活来源,让他们去干什么?多数人可能换种职业或换个地方,少数人可能会走上不法之路。
不情愿但服从安排,还是采访了。果然,第二天城管打电话,说看完报道后决定执法,让去报道他们的执法行动。
后来才醒悟,绿城广场作为市民的休闲场所,你占着卖东西,别人怎么休闲?你去摆摊挣钱,附近居民怎么休息?我们在争取自己权利的同时,不能妨碍他人的利益。
这就涉及公共利益问题,判断某一事件是否需要媒体关注,关键看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评判新闻价值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关于社会责任
美国人罗伯特·西奥迪尼在《影响力》中写道,当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向天空看时,第二个人走过来也会向天空看一眼,第三人也是如此,依此类推。其实,天空中什么也没有。
我认为,这就是所谓的从众行为的最简单诠释。我们为什么要报道?为了传播,为了人们能记住一些什么,更为了责任。套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来说,为了正能量。社会需要公平、正义,需要秩序,我们的生活需要阳光。
或许,这就是做记者的一种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