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新闻网石河子3月13日电 (张杰)授予郭伊铠同志2014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现金5000元人民币,并其办理职工手续,调入团内保大队工作。连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二团干部职工热议团场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好青年郭伊铠,并纷纷表示向他学习,争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行者。今年20多岁的郭伊铠,是下野地垦区新安集派出所内聘的一名实习保卫干事。2014年1月12日晚23时许,下班回家的郭伊铠路过农业银行花园支行一四二团营业所时,听见有人呼救,郭伊铠闻声看到银行营业所取款机门前有一男子正在对一女子实施持刀抢劫。该男子手持利刃正向呼救女子刺去,在这危急关头,郭伊铠奋不顾身疾步冲向行凶男子,飞脚将该男子刺向受害人的利刃踢开,该男子的刀未能伤害到呼救女子,行凶男子见情况不妙,便向银行营业所东南角学普商店方向逃去,郭伊铠在对方手持凶器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安危,追上前去经过近一番激烈的搏斗,在身上几处负伤的情况下成功将歹徒制服,并扭送至新安集派出所。
经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汉族,现年17岁,四川省人,2013年5月由原籍流入团场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好逸恶劳,梦想通过违法手段获取财富,并予以了实施。经公安机关查证:2014年1月10日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该团小学部对面居民楼楼道内对受害者王某进行持刀抢劫,抢劫现金1000余元人民币,手机2部(价值4000元左右)后逃匿;2014年1月12日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农行花园支行一四二团营业所对受害人谢某进行持刀抢劫时,被郭伊铠勇擒。
郭伊凯告诉笔者: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找我这样去做,更何况自己穿的这身制服,就更应该去尽这个责任,尽这个义务。郭伊铠见义勇为的实际行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的英勇事迹不仅得到了团场党委的褒奖,而且,被团场广大职工群众传为佳话,成为大家心目中学习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