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把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整体规划,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领域,推动其进教材、进课堂,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全省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要分类组织编写具有云南特点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意见还提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也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建立合适评价标准。
要组织开展礼节、礼仪教育,使之成为培育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方式,整合全省社会科学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加强对云南民族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发挥好优秀民族文化怡情养志、涵养文明的重要作用。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教育培训、选人用人和党员教育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