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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2014-04-14 20:45:00 来源:新华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东乡县近日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东乡县近日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倡导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该县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弘扬“热爱重建、投身重建、感恩奋进、吃苦奉献”的东乡重建精神,着力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激励全县人民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东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强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县委中心组和各乡镇党委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通过学习培训,加深领会,进一步深化干部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宣传教育职能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组织宣讲团、宣讲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宣讲,以县级领导干部学习为重点,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深入研究和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有效回答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等创建活动,努力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上求实效。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行动,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意见强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形成课堂教学、校园文化两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广大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主动配合学校教育,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教育成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马莹莹)

  

初审编辑:苏志鑫 二审编辑:苏志鑫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实施意见;东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