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在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加强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四风”和“庸懒散奢”,颁布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组织“坚守职业良知、践行司法为民”检察英模巡讲,由人民群众评选最喜爱的检察官。针对不同岗位要求,研制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全面推进专业化培训。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认真贯彻审议意见,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防止有案不办、选择性执法。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案件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移送录音录像资料。制定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防止超范围扣押、该返还不返还。在2011年取消对省级检察院业务工作打分排名、改为通报主要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又将通报的79项数据精简为26项核心数据,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取消简单以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排序评优的做法。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出台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对8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对12个省市部分检察院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督察。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04人,同比上升86.2%;敢于亮丑,主动向社会公布29起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保障下倾,努力夯实检察工作根基。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一些基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加快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信息科技、检务保障等建设,促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发展。举全系统之力,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以及贵州等西部地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力度。探索政法编制动态使用办法,推行新进人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制度,认真解决基层案多人少、检察官断档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