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院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汇报座谈。
督查组先后对省检察院、威海市检察院、青岛市检察院和荣成市检察院、胶州市检察院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听取了各地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汇报,详细察看了工作方案、重点问题排查表、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司法不规范问题清单及原因剖析材料,与三级检察院部分检察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
最高检督查组对山东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省检察院党组和吴鹏飞检察长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组织推进有序,方法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显着;“规定动作”认真扎实,深入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查摆,强化督导检查,注重边查边改,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案件”;高度评价山东具有鲜明特色的“自选动作”。如威海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系列活动,把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青岛市检察院采取“五查五纠五建”措施,有力促进工作落实等。
在肯定山东工作成绩的同时,最高检督查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克服懈怠思想,确保对照检查工作不留死角;要增强担当意识,不能担心责任追究而对问题遮遮掩掩,要引以为戒,改进工作;要实事求是,有问题不回避,既不能避重就轻,也不能对问题盲目上纲上线,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准确归类,深入剖析原因和根源,进一步完善查摆问题台账,为整改阶段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