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确保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6月19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
“环境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民生,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百姓非常关注,协助、协同环保部门共同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是检察职责所在。”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座谈中说。
通过座谈,双方商定,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加强配合,以行政手段和检察手段,促进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建立环保问题协调机制,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内部交流、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动员群众提供更多举报线索,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研究探索检察监督和环保执法联合工作机制,在专项活动中,依法监督纠正一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厉惩治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环保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着力督促环境治理措施落实,着力维护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着力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打造青山常在、清水常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山东作出更大贡献。
座谈会上,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通报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省检察院负责同志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