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5月10日,央行一日开出两张3万元的行政处罚单,分别指向第三方支付行业两巨头支付宝、财付通。其中,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而财付通是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宝和财付通对记者的回复说明中,均提到按要求落实用户实名制的相关工作。
点评: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应当实行实名制,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之所以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实名制,既是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也是围剿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众所周知,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猖獗,很多人容易上当受骗,而犯罪分子骗取到财产后,往往不再通过传统的银行转账、ATM取款方式获取现金。而是利用网上银行、快捷支付等方式层层转移资金,或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后套现。这样一来,给追缴赃款、追查涉案人员带来了极大难度。假如实名制能够全面落实,一是能形成震慑,即很少有诈骗者愿意用自己的实名账户收取赃款,否则就是自投罗网;二是有利于快速侦破案件,让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及时找到元凶。
可见,网络支付实名制必须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旦留有缺口,就必然会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但愿其他网络支付机构能引以为鉴,严格执行实名制,不给违法者留下作案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