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以2782票赞成高票通过,赞成率逾98%,充分说明这部法律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回应了群众的关切。
见义勇为责任豁免规则,一直是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从轰动全国的‘南京彭宇案’,到‘达州三孩子扶老人被讹’,再到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见义勇为’曾一度变成谨小慎微。‘好人法’条款的确立,有助于鼓励大家见义勇为、做善事,对于唤起社会良知,端正社会风气,引领社会潮流,具有重要价值。”从事媒体工作的吴先生说,“好人法”条款的确立扶起的不仅是老人、小孩,更是社会的风尚、民众的良心。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社交、购物、信息获取和传播变得更为快捷方便。与此同时,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也让人担忧。“打打键盘能将一个人查得底朝天已经不是科幻小说的描述。”大学生黄邹文姣说道,民法总则以法律形式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让我们在信息时代多了一分底气。
“法律保护与时俱进,我们才能更好享受大数据带来的便利。”从事教师工作的宋女士有着同样的感受,在她看来,从七八岁的幼童,到八九十岁的耄耋老人,都在数据时代游刃有余,数据的背后是个人时间、精力与情感的投入,甚至是某种精神的寄托。民法总则将虚拟财产以法律形式进行确认保护,作为网络原住民,感受到了法律反映着时代的变迁、回应普通百姓的诉求。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此次立法,“绿色”成为基本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进入民法典。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谈及民法总则,在北京生活的赵女士对绿色原则感触最深,“当前,雾霾天气依然是我们社会的共同烦恼,环境问题是影响民生的重大问题,在民事立法中确立绿色原则,本身就是对公民环保意识的唤醒。”
英雄和烈士是国家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加强对英烈姓名、名誉、荣誉等的法律保护,对于促进社会尊崇英烈,扬善抑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人利用歪曲事实、诽谤抹黑等方式恶意诋毁侮辱英烈的名誉、荣誉等,损害了英烈的光辉形象,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很恶劣。”作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魏先生有着朴素的爱国情怀:“法律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为维护英雄烈士声誉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对于尊崇英雄烈士和英雄精神的社会风尚形成意义重大。”
胎儿利益保护、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的下调、监护人可遗嘱指定、诉讼时效延长到3年……
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关涉一个人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总则体现着时代特征,也回应社会热点、百姓关切,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一字之变,背后是立法理念、精神的变化和制度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