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在社保外“裸奔”的问题近来受到关注。全国两会前夕,民建中央公布了《关于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提案》,建议确保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
当前,互联网经济催生大量新型就业岗位,如电商、快递等。这种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去雇主化、平台化特征的就业模式被统称为新就业形态。
民建中央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中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律和社会保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明确;二是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缺失;三是与新就业形态相关的劳动监管薄弱;四是劳动纠纷调解需加强。
记者注意到,“六成以上外卖骑手没有社保”近期登上热搜。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孙萍及其团队2020年11月在北京进行的调查显示,受访外卖骑手六成以上没有社保;有社保的骑手多为兼职,是原单位交的社保,或是骑手自行缴纳。而且,由于平台用工方式特殊,往往采用众包形式,难以按照现行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标准认定双方为劳动关系,导致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无法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
为此,民建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完善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保障制度。一是制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条例;二是加强政策注入,鼓励平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政府提供一定社保补贴;三是将新就业形态成熟有效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为修订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做准备,扩展劳动法对自雇人员的保护以及对众包工作劳动者的异地保障。
提案还建议,构建适合平台从业者的劳动保护体系。一是重新界定雇佣关系,使各方权责清晰而平衡。二是要确保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通过“倡导+强制”方式处理。三是建设应用平台,实现全民社保大数据动态联网,通过数字技术和信息共享对未参保人员推送参保项目、缴费政策和灵活的参保组合方案,实现社保政策与需求的精准对接。
该提案中还提出,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监管机制;建立新就业形态行业调解组织,及时解决相关劳动争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6日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其中提到“要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
近期,人社部在答复“加大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维护城市守护者合法权益”提案时介绍,初步提出了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拟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凝聚更大共识基础上,按照先试行再完善的思路,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记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