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大家一致表示同意。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李子路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