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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宪法法院驳回朴槿惠方延迟辩论申请

2017-02-21 10:00:00 来源:法制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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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韩国宪法法院如期进行朴槿惠总统弹劾案第15次庭审辩论。在庭审中,宪法法院代理院长李贞美宣布不受理朴槿惠方代理律师团提出的推迟最终庭审辩论等申请,并再次确认宪法法院将于3月13日前作出总统弹劾案审判结果的立场。

  据韩国媒体报道,朴槿惠方代理律师团18日向宪法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宪法法院将原定于24日进行的最终法庭辩论推迟到3月2日至3日。其理由是23日控辩双方提交最终庭审辩论立场材料,24日就进行最终庭审,即便考虑到该案的紧迫性,日程显得太过仓促。但是,宪法法院在今日进行的庭审辩论中驳回朴槿惠方的申请。

  另外,对于朴槿惠方代理律师所提交的有关“如果朴槿惠亲自出席庭审,庭审法官和控诉方国会代理人团是否会审问”的问题,李贞美表示,“根据《宪法法院法》第49条第2项的规定,若总统出席庭审,庭审法官与控辩双方均有权力进行质询”,李贞美说,“朴槿惠是否出席最终庭审辩论,请于22日前正式告知宪法法院。因为朴槿惠不是普通国民,如果总统亲自出席,宪法法院出于礼节礼遇需事先作出相应的准备”。本报首尔2月20日电 记者单士磊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