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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关注“困境儿童”问题

2011-03-02 14:24:05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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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日,浙江金华,一位男子带着三个孩子蹲在街头乞讨。李建林 摄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史竞男、余晓洁)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困境儿童”问题吸引了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如果能够将专业机构与公众人物结合,通过政协委员的提案,达到从制度上有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目的,这也实现了我的心愿。”长期从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张文娟律师和她的同事们,今年成了韩红委员的“智囊团”。她们期待通过政协委员的呼吁引起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进一步关注,加强对包括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等在内的“困境儿童”的保护。

  目前,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占总人口的近四分之一。未成年人保护一直牵动着全社会的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认为,近些年来,我国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带动了社会各界对困境儿童问题的关注,确定了对困境儿童的基本救助思路;以法院工作为主,中国少年司法制度发展有了明显进步;以公安部打拐办成立为标志,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一些社会组织如律师协会等积极参与,强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尽管成绩显著,但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困境儿童保护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

  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来对流浪儿童的救助量稳中有升,但屡送屡返现象严重,因为家庭的原因,儿童会再次流浪,安置措施很难落实。徐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主任马李今年春节期间做了一个调查,他随机抽查苏北地区8名流浪儿童的安置情况,电话调查发现只有4人在家,通过家庭回访发现只有1人在家。“事实上有效安置率一直不高,儿童再次流浪后会认为救助站只能把他们往家送,甚至会躲避救助站的救助。”马李说。

  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少年检察处处长杨新娥介绍,海淀区检察院曾经对2010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做过一个抽样调查,抽取了111个司法社工介入的个案,这些个案多数属于轻罪范畴。在家庭关系方面,家庭关系一般的占48%,关系不良的占34%,关系和谐的仅占18%。“家庭功能缺失是孩子犯罪的重要原因。”杨新娥说。

  几乎每个问题孩子后面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北京一所工读学校的教师尹红涛说,全校一些有着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中,“困境儿童”的比例大概占到四成。“这些孩子大都遭遇坎坷,他们严重缺乏关爱和教育,很值得同情。我们竭尽全力,但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工读学校在教育挽救失足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付出了艰辛努力。但学校的力量是有限的,目前全北京只有6所工读学校。类似的学校,全国也只有70余所。

  专家指出,我国现有的困境儿童救助与保护机构、设施及人员尚未能达到要求。从机构角度来说,缺少全国性的儿童福利机构,协调相应部门。从设施的角度来说,全国有2000个救助站,但只有130个儿童保护中心,且大多数儿童保护中心和救助站是一套机构,两套牌子,缺少儿童保护的专业人才。

  除此之外,目前困境儿童保护工作还面临着政策设计和执行脱节的问题,现有法律政策的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迫切需要国家层面尽快建立强有力的儿童保护综合机构。”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国内收养部主任冀刚说。

  儿童是家庭的,更是国家和社会的。谁来拯救、保护、关爱那些处于困境中的孩子?“还是需要全社会的力量。”专家们认为。

责任编辑: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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