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提高个税起征点 不低于3000几成共识
据新华社消息,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税起征点有望提高。这一民生举措,引发很多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和热议,不少人认为这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信号,他们建议的起征点从2500元至1万元不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当前热议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就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980年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历过两次调整,2006年免征额标准从1980年确定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2008年3月1日至今免征额标准是2000元。
目前我国将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从500元到10万元以上,共划分了9个层次,税率从5%到45%不等。
“只调个税起征点还不够”
由于物价的持续上涨,每年个税的起征点问题都是两会上的热点话题,尤其在去年的两会上,有几十个代表和委员都就此表示应该提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月27日与网民交流公平分配问题时透露,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起征点已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昨日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均表示应该提高,认为应该提高的幅度从2500元到1万元不等,多数认为不低于3000元较适合。值得关注的是,从事财税研究的专家还提醒,不要太过于关注起征点,如果提高过高反而对低收入者好处不大,而应该考虑更为科学的税制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昨天也表示,不应只是简单地调整起征点,如果只是调整起征点而其他方面不动,效果不会很好。所以现在很多专家都表示,要降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这是一个方向,比如说可以降低到5到6级。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中,还有很多内容需要完善,当前还是要尽可能地把综合改革配合进来。
■ 声音
不低于3000元几成共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比较合适,这是从全国各地综合来看的,全国来看平均工资水平都还达不到3000元。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据我了解,现在国务院在研究的提高个税起征点有两个方案,一个是3000元起征,一个是3500元起征。财政部更倾向于3000元起征,这是一个比较谨慎的方案,国家建设也不会受到很大影响。不过我个人更倾向于3500元起征,还利于民。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永正裁缝店集团董事长王永正:起征点提高是当务之急,本次调整应该突破一点,调整到5000元比较合适,因为就算当前工资为5000元的工人,在不少城市也无法负担高涨的房价。
●全国政协委员苏国萃:现在有的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收入两千元左右,他们是非常困难的,但是还要纳税,所以税基应该上调,应该保证更多的人有很好的生活。3000元—4000元的起征点是可以的,不应该低于3000元。
不同地区和家庭应有别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个税起征点的提高非常有必要,我觉得还可以按不同区域进行不同划分。比如在一线大城市,起征点可以提高到4000元甚至5000元,大城市虽然收入高,但生活负担重,各方面的生活成本也高。如果能提高到这种水平,能给很大一部分城市工作者减轻不少的负担。一些中型城市,起征点定在3000元也算比较适合了。
此外,还应将目前个税征收以个人为单位,改为以家庭为单位、以年度时间为一周期来进行,这样基本保证了一个家庭最基本的消费、生活需求,免除了月度征收的繁琐。
很多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都采用“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的征税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也符合国际惯例。
9级累进税率可降到4级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我国已经提高了两次个税的起征点。但是实际上,如果单纯地提高起征点效果并不好,这样高收入者得到的好处更多,而对低收入者的好处并不大。所以除了起征点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而且从未调整过的,就是应该减少级次,调整级距,工资薪金所得额现在是9级累进税率,应相应减少税率的数量,扩大税率的级次,可以降低到4到6级。
起征点提高、税率结构调整,都是在目前分类税制下的完善,未来中国还是要形成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税制度,将一些经常性的收入综合起来。这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但是不可能一步到位。
■ 个案
人物 1
刘先生 月薪3200元左右
当前个税:约95元 提至3000元后:约10元
少缴百元税让人松口气
刘先生是一家私营仪器仪表公司的售后工程师,平时工资2800元,外加每隔三个月会发上一个季度的奖金3000元,扣除四险一金后,平摊到每个月平均3200元。
由于这种“冷热不均”的发工资方式,刘先生现在每个月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差别很大。按照刘先生现在的工资水平,不发奖金的时候所得税只有十几元,发了奖金缴税就要缴六七百元,这让他有点吃不消。他现在正在向公司建议,将每个季度的奖金平均发放,这样平均每月能少扣百来块钱的个税。
听到个税起征点要调高的消息,刘先生很高兴,这样算下来自己平均每个月能多拿80元左右,“能买不少东西”。
他说,他的很多同事还不如他的工资高,而且拖家带口,在北京生活有时很拮据。现在调高起征点,会让这些低收入的人群稍稍松一口气。
人物 2
陈先生 月薪7000元左右
当前个税:约309元 提至3000元后:约165元
起征点3000元还是太低
陈先生是中学老师,目前每个月税前收入8000多元,包括6300元左右的工资和2000多元的绩效奖金。其中,他的绩效奖金不需要缴税,每个月仅工资纳税约300多元。
作为一名工龄长达30年的老教师,陈老师经历了中国个税改革的各个阶段。据他介绍,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变化的三个阶段,他的工资水平也经历了三级跳。十年前,他的工资仅为2000多元,到了2005年涨到4500多元,2007年增加至6000元。
虽然他现在生活无忧,但身为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顶梁柱,他还是时常惊讶于超市里每天都在上涨的食品价格,明显感到了通胀的压力。
陈老师表示,此次起征点的提高对于自己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提高1000块钱太少了”。他非常赞同网上的一个说法:我国最初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起征点是800元,当时可以买800斤猪肉,按照现在的猪肉价格计算起征点还应该是800斤猪肉的价格,即9600元。此外,陈老师还希望各级距的税率向下做一些调整。
人物 3
叶女士 月薪3万元
当前个税:约4952元 提至3000元后:约4702元
月薪三万缴个税影响不大
叶女士是某外资公司的管理人员,年薪40万元人民币,平均每个月大约3万元左右。她所在的公司将所有的收入均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规则每月扣税,因此她每月要缴税款约5000元。
叶女士表示,现在我国人均收入都提高了,通货膨胀又严重,相应的个税起征点也应该提高,这是很自然的。而且,起征点代表的是一个低收入水平,现在各地的最低工资都上调了,起征点也当然应该上调。对于她来说,1000元的上调水平不会令她的缴税金额有太大的影响。她希望国家能对于高收入人群的税率适当下调,六分之一的薪水都缴了税,让她每个月“有点心疼”。
责任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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