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收费,在“无奈”中没完没了?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题:高速路收费,在“无奈”中没完没了?
没完没了的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一直是两会上的热点话题,一些代表委员连续数年与收费站“较劲”。而记者在今年的全国两会采访中发现,相关意见却相对减少。一些代表委员道出的真相是:不是这方面的工作有所改进,而是多年“岿然不动”的不合理收费实在让他们感到了“无奈”和“气馁”。
周洪宇代表直言,很多高速公路现在已成了地方政府的“提款机”。一些地方政府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为借口,再通过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或是变身上市公司等种种花样,不断拉长收费期限。
首都机场高速事实上已成为这方面的“经典”。按照国家审计署2008年颁布的审计公告,这条修建于1993年的高速路,早在2005年底就已收回成本,累计收费高达原投资近3倍,同时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数十亿元。
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屡禁不止,不仅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高速公路收费里程最长的国家,而且加重了社会公众负担,不少驾驶员被逼着“逃”“躲”“闯”,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层出不穷。去年京藏高速发生罕见的大拥堵,就与高速公路收费密集、管理混乱息息相关。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交通部发布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严格限定了高速公路还贷年限、收费站设置的密度规定。但一些地方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企业却长时间置若罔闻,暴露出的是“政企不分”的机制弊端、漠视群众利益的思维模式、形形色色的利益保护和有法不依的尴尬事实。
市场环境的规范,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允许没完没了的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成为攻不破的“堡垒”。对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群众深恶痛绝的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和乱收费问题,有关部门应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和呼声,正视代表委员的意见,而不应是敷衍塞责、拖延了事。
责任编辑:郇志君
- 广东实施高速路收费新标准201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