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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对主城区实行更严格限购政策

2011-03-06 10:45:52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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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5日从三亚市政府获悉,备受关注的三亚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其中明确,三亚对主城区实行更严格限购政策。

  据介绍,三亚市政府于3月3日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亚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具体明确,在三亚市范围内继续执行三亚市有关调控政策,同时在主城区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坚决遏制投机性购房。

  细则中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向其售房。

  同时规定,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在税收政策方面,三亚此次调整了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此外,三亚市委、市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三亚市一号民生工程,在确保2010年9966套保障性住房按期竣工并配、售到户的基础上,2011年新开工建设4500套以上保障性住房,并争取在三年内基本解决三亚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亚还将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除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外,积极创造条件,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开发经营管理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在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在符合规划并获得批准的前提下,引导村集体组织利用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责任编辑:周岩

责任编辑:周岩
新闻关键词: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