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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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