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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来人员将可参选市人大代表

2011-07-20 08:52:06 来源:南方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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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把社区打造成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图为天河区一小区内小孩在玩耍。

  广州将把社区打造成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图为天河区一小区内小孩在玩耍。郭长荣摄

  新塘大敦村“6·11”事件给广州基层社会管理敲响了警钟。继率先在社区管理上取得突破后,广州试图在镇村社会服务管理进一步率先改革,广州将探索把“农村人管理模式”转化为“都市人管理模式”、“农村式管理方法”转化为“城镇化管理方法”,“本地人管理模式”转化为“本地人与外来人员共同管理模式”、“管理型组织”转化为“服务型组织”。

  记者从昨日开幕的广州市委九届十一次会议上获悉,在提交讨论的《关于加强和创新镇村社会服务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稿》)等文件中,广州拟通过管理权限下放、统一招聘培训镇村维稳队员等创新手段,全面加强基层管理与服务。

  权力下放资源下沉重心下移

  据了解,在《意见》稿起草过程中,相关人员深入调研了新塘、太平、鳌头、狮岭、沙湾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规模较大的镇村。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将“农村人管理模式”转化为“都市人管理模式”,将“农村式管理方法”转化为“城镇化管理方法”,将“本地人管理模式”转化为“本地人与外来人共同管理”的模式。

  “权力下放、资源下沉、重心下移。”今后城市管理者的眼睛要从“向上看”变为“向下看”。加强社会管理,社区是切入口。《意见》稿指出,广州将大力推行管理权力下放,赋予中心镇或规模较大的镇“县级管理权限”,以增强镇级政府社会管理的动力和实力。同时将以直接放权或委托等方式,依法向镇级政府下放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工商、交通等行政许可及相关管理权。

  一说到“权力下放”,基层管理者最怕的就是“责放权不放”,“权”包括“钱”(财权)和“人”(编制)。对此,《意见》稿提出完善财税分成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镇级政府的财力,满足镇村社会管理的财权要求。此外,下放到镇的社会管理事项,人员及其编制、经费等要一并下放。在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由镇、村两级配备人员和工作经费,形成镇村社会管理机构全覆盖。

  镇村维稳队员由公安统一招聘管理

  按照《意见》稿规划出的蓝图,今后广州镇村基层维稳力量将进一步增强,机制也将更加人性化。《意见》稿指出,镇村维稳队员要由公安部门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保障;要推进“一社区一名以上专职社工”计划;建立镇村社区工作室,实现“代表”轮流值班制,拓宽镇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吸纳外来工任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意见》稿释放了不少利好消息。比如,今后将继续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让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领到广州户口;有计划地吸纳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人才,担任广州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让外来工人员的子女在广州上学,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

  据了解,考虑到广州市镇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别较大,镇村间的情况不尽相同,为更稳妥推进这项工作,此次提交全会的《意见》稿,只征求意见,不在全会上通过,会后做进一步修改后再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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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15年,社区居委会直选比例要达到50%;形成“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在昨天提交广州市委全会审议的《广州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讨论稿)(简称《意见》)中,广州将进一步创新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把社区建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居民自治的平台,成为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民生“第一线”、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

  《意见》提出要建立集中统一的服务管理工作平台,整合街道内设结构、政府各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设在街道机构的工作资源和力量,推动职能部门事权下放,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改进街道工作考评制度。原则上区(县级市)面向居民的事权要下沉到街道,并连同权限、人员、经费一并下放。

  依托居住“一证通”,实现就业、入学、住房等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广州还同步制定《关于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实施办法》配套文件:从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三大平台和综合执法队入手,整合街道及派驻机构的人财物等各方面资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并对街道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统一待遇。

  南方日报记者 刘可英 曾妮 实习生 李安琪 统筹:刘可英

责任编辑:郇志君
新闻关键词:人大代表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