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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拟增至14周 网友希望陪产假也延长

2011-11-21 16:53:36 来源:山东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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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闻网11月21日讯(记者 王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中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即9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网友认为,这些新规将更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也有少数网友提出建议:“准爸爸”们的陪产假也应该同时延长。

  14周,即98天,比现行产假规定多了8天。对于这拟将延长的8天,有网友倍感兴奋,“好事,希望早点实施。”赞其“是一项更加人性化的好政策。”也有网友兴趣寡然,“乍一看调至14周,还很激动,仔细一算,只是延长了8天而已,为什么不直接说调至98天呢?”

  在女性网友为之欢呼的同时,也有男性网友开始“吃醋”,认为男职工的陪产假也该调整延长。“现在我们单位只有一周,根本忙活不开,要是给我们男人也多放几天假,多照顾一下老婆和孩子,那就更加人性化了。”网友“lamMT”发帖说。网友“拉风的麻雀”也表示,现在生孩子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从进医院待产,到接回家休养,再等到爸妈接手照顾,7天根本不够用,更别说休息一会了。强烈建议调整陪产假,延长一周就行。”

  在叫好声中,有网友发出了质疑的声音: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此一来,更多的责任落在用工单位身上,可能会导致育龄妇女更难找工作。网友“国际社交JosieChen”说:“惊闻这消息,我猜已婚未育妇女们应该高兴了,但是别高兴太早,这政策加重企业负担——白养女员工三个月还要支付生育费,还是雇男人比较划算,所以找工作的已婚未育妇女更难就业了,有工作的也小心老板找借口裁员了!”也有网友站在用工单位的角度感慨说“老板越来越难当了”。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产假拟增至1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