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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评估助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2012-03-08 21:27:23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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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吴晶)教育部网站8日公布《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这是国家教育督导团继2011年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关注中等职业教育》后,又一旨在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围绕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政策建设与制度创新、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及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设计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及《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三项测量工具。具体来说,指标体系以百分制为总分计,将政策制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及发展水平列为一级指标,下设政策建设、制度创新、总量投入、专项投入、基础设施、教师队伍、发展规模、教育质量等八项分类,再由此细分出30个二级指标以及指标权重;评估标准对指标体系的每一个二级指标进行细致阐释,相当于实施督导评估的工作细则;调查表详细列出每一项指标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事项说明,供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中等职业学校如实填写、及时反馈。

  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表示,此次印发的《督导评估办法》由国家教育督导团起草,先后多次广泛征求各级政府、学校特别是基层校长、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历经三次大的修改,不仅从指导思想和标准设定上实现了与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对接,也初步建立了动态调整的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机制。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要求,先后出台了适合当地实际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但仍面临政策法规落实尚不到位;专业建设适应性不强、校企合作办学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等一系列问题。

  根据《督导评估办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表彰与问责机制,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成效突出的地区进行表彰,对发展职业教育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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