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 3月最后周末正常上班

2012-03-15 10:17:38 来源:中国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中国网讯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3月15日下发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4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责任编辑:周岩
新闻关键词:清明节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