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对参建保障房严重违法违规者“零容忍”
新华网合肥3月16日电(记者姜刚)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合肥日前出台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参建保障房严重违法违规者“零容忍”。
根据规定,保障房参建各方要严把钢材、水泥、节能保温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验收与进场复检,严格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严禁杜绝“瘦身”钢筋和易燃保温材料在保障房中使用。
保障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合肥市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依法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保障性住房工程参建各方,包括工程检测、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除出保障房建设市场。
与此同时,合肥市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工程,除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外,还要对负有责任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依法做出相应处罚,直至注销注册资格。
据悉,今年合肥市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7万套,共涉及94个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合肥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万余套。
责任编辑: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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