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撞船事故:谁负安全责任?

2012-04-10 17:31:53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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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4月10日电题:太湖撞船事故:谁负安全责任?

  记者王蔚、刘巍巍、俞菀

  4日发生的太湖撞船事故,造成了大学生4死4伤,这一惨剧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事故不仅暴露了太湖景区快艇驾驶员、快艇公司、水域航道等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而且反映了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的缺失。

  游艇货船混行,水域管理混乱

  多位目击者表示,事故发生地位于一条主航道附近。据苏州海事局局长助理周保清表示,出事地点附近的航道并非旅游专线航道,运输船可以走,旅游船也可以走,渔船也可以走。

  记者了解到,太湖航道是重要的内河航道,像这种具有经济作用的航道,一直是货船和旅游快艇混行,并没有专门供游船使用的航道。此外,出事水域水深在2.2米到2.5米之间,两货船相距约20米,两船之间的牵引方式存在一定问题,警示标志不明显。

  同时,事故发生正值清明节中午,三山岛到石公山码头的快艇往来频繁。也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如果湖面上的巡逻船通过高音喇叭提醒牵引船以及快艇注意避让,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人看见巡逻船。

  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教授楼嘉军表示,在事故交汇点涉及三个方面的缺失,即湖上巡逻船高音喇叭没有奏响、行驶的货船没有鸣笛、快艇驾驶员没有减速或绕行。楼嘉军说,假如有任何一方能尽到职责,悲剧都不会发生。

  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松认为,此次事故凸显太湖旅游景区航道管理混乱。从法律上说首先有航权问题,在一个明确的范围内,究竟是货轮、渔船有航道,旅游船也有专门航线,还是货船与游船混合运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这一水域航权问题作出明确的界定。其次,按照国家海事部门职能的规定,水面交通秩序的维护是海事部门的责任,对于混合运行的水域,地方海事部门应有必要的监督管理,或在水域中设立类似交通岗的监督亭,对来往船只应有巡逻艇进行监护。

  再次,水上安全运行规范有法不依。《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船员不得在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也明确规定,拖拽船只应该设有明显的警示灯,提醒周围的船只注意避让。同时,按照快艇的操作规范,快艇如果要在两船间穿行,驾驶员应该瞭望,目测距离,然后要鸣笛示警,在征得穿行船只的同意之后,才能够谨慎地穿行。但现实的情况是,这些规定和规范均没有人落实,也无人监管执行。

  酒后违规驾船,岗位安全缺位

  事后据调查,驾驶员凤克尔酒后驾驶快艇,从太湖三山岛驶往西公山岛途中,在前方有两艘船只、且两船之间由钢缆牵引的情况下强行穿越,导致悲剧发生。

  记者调查发现,这一事故暴露出多方面的安全监管问题:一是码头管理处于无序状态。

  上海申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沈伟民认为,开展水上旅游项目,码头应该严格管理,每条船离开码头,应有管理人员清点人数、查看乘客是否穿救生衣、驾驶员出航是否具备条件等,但从此次事故看,出事码头无人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水上快艇旅游项目所在地政府,必须牵头担负起安全监管责任,并落实到工作部门和人员。交通、海事、旅游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起信息沟通、联合检查等协调配合机制,各方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驾驶人员违规操作,快艇运营有法不依。记者调查得知,苏州太湖西山岛临湖农家乐,这几年兴起包吃住、快艇度假等旅游项目。肇事者凤克尔的快艇是自己花近10万元购买的日本货,这一带的快艇经营类似于城市出租车公司,挂靠在旅业服务公司,每年上交8000元左右费用,并由海事部门统一检验和颁证。据知情人透露,出事景区范围内大约有100张快艇牌照。

  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何建民认为,水上快艇旅游经营者是安全责任主体,快艇运营公司有责任对快艇驾驶员资质严格审核,进行相关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挂靠单位和监管部门并不是简单发证收费,而应加强快艇定期安全检查,驾驶员上岗考核,快艇船体及设备维修保养等。

  三是旅行社没有尽到组织管理及监督责任。沈伟民指出,水上快艇旅游属风险旅游项目,旅行社和导游员在行前及出游过程中,应该进行安全提示和管理,保障游客安全。

  搜救抢救不力,再现旅游风险

  此次事故对于落水学生的搜救以及受伤学生的抢救很不及时,再一次向社会公众发出了旅游风险的警示。

  江苏卫视近日播出了一段事故现场的视频。该视频显示,当事故快艇到岸边后,有学生发现船上少了人,苦苦哀求快艇驾驶员能否回头去找人,但快艇驾驶员拒不承认船上少人,并且拒绝搜救。

  上海交通大学许多学生对记者说,看到这一视频,实在令人惊愕。由于搜救不及时,耽误了营救的最佳时间。

  网民“azurewraths”在天涯社区上发帖质疑:“为何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时没有立即派出蛙人前去搜救,而是在当晚八点及4月5日才派人搜救。此时,孩子已溺水近7小时。”

  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楼嘉军认为,旅游景区亟待建立旅游事故安全预警、应急事故处理决策及应急救援体系等制度。

  此次撞船事故再次敲响旅游安全的警钟。面对凋落的花季生命,人们的反思远不止于此,公众的质疑还有许多,血的教训如何汲取。

  分析人士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水上交通事故,而是诸多职能管理部门安全责任缺失酿成的惨剧。相关的旅游企业、政府部门应对这一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完善管理监督措施,确保此类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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