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大连:校园餐饮服务不得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

2012-06-04 17:56:41 来源:中广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中广网大连6月4日消息(记者张四清 贾铁生 通讯员田畅)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大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校园餐饮服务不得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大连市规定不得使用散装食用油的单位范围包括学校食堂、校园内餐馆、小吃店、餐饮档口等餐饮服务单位,以求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大连市规定,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园内各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责。各学校要建立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或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大连市还强调,校园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鼓励学校建立大宗食品及原料统一定点采购体系,直接从源头加工企业采购上述产品,并将校园餐饮服务单位全部纳入采购体系管理。校园餐饮服务单位购进食用油,必须是合法企业预包装合格产品,不得散装购入。

责任编辑:鲁珊珊
新闻关键词:校园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