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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下月起买感冒药实名制

2012-08-30 15:35:19 来源:北京晨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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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吴亭)从下月10日起,浙江全省内将实行购买感冒药实名制,每次购买不得超过5盒。目前浙江已经有部分药店开始实行此规定,而且更严格的要求是,每次只能购买1盒。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目前尚不实行感冒药购买实名制,但每次购买也不得超过5盒。

  据浙江媒体报道,日前,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以及销售时间、名称、数量等信息。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白加黑、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等都是药店里销售的常用药,不过经过毒贩的炼制,它们竟被做成毒品冰毒。据有关专家介绍,一盒新康泰克(10粒每盒)可以提取伪麻黄碱约0.9克,一瓶100毫升的呋麻滴鼻液几块钱,可以提取0.1克麻黄碱。如果有较高的工艺,1克麻黄碱就可以提炼0.75克的冰毒。

  北京落点

  本市尚不需使用身份证买药

  昨天,国家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尚未对是否会对购买感冒药实行实名制作出明确回应。

  记者了解到,2008年10月27日,国家食品药监局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毒品形势的变化,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毒的问题,在国内外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通知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但通知并未要求消费者购买此类药品需使用身份证。

  昨天,北京市药监局表示,目前本市居民购买感冒药不需要使用身份证。记者从金象、国大、同仁堂等药店也了解到,市民购买感冒药不需使用身份证,但购买数量不得超过5盒,一家药店店员表示:“我们还没有接到需要实名购买感冒药的通知。”

责任编辑:周岩
新闻关键词:感冒药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