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90% 今年推8类大病保障

2012-09-02 15:20:48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在2日开幕的第二届“中国卫生政策研究论坛”上,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

  日前,《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布,我国将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据统计,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已经覆盖13亿人,覆盖面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已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卫生总费用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0年的35.5%。卫生筹资结构趋向合理,健康公平性逐步改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按可比价格计算,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涨幅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

  马晓伟说,2010年,启动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2011年底我国已在93%的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障试点。一些地区将重性精神病、结核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6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逾20万名患者已获补偿。

  马晓伟表示,“十二五”期间是深化医改的攻坚阶段,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继续降低居民的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杜放 王君平)

责任编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