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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发生严重污染时将停驶30%公务用车

2013-04-01 15: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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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上海4月1日电 (记者 陈婷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4月1日发布《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暂行)》中规定,在发生严重污染时,上海将停驶3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此间分析认为,此举彰显政府治污的决心。

  此外,出现空气污染时,上海市政府还将视具体污染程度,采取学校和幼托机构停课、机动车扩大限行等措施。

  上海市不时陷入空气污染的“霾伏”之中,今年以来已多次出现空气质量重度污染。从去年6月底开始,上海在经国家环境保护部认定的10个国控点正式开展监测,发布PM2.5等6项污染物的实时浓度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相关信息。

  尽管对空气质量的监控更加完善,污染预警信息的发布更为及时,但是上海民众更关注上海环保部门何时能够消除雾霾,重见蓝天白云。

  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当天发布的这项应急方案,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时,将启动应急方案,上海市政府将向民众发布预警提醒,包括建议减少外出和暂停露天大规模活动和体育赛事等。

  化工企业是导致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在这项方案中,如出现重度污染,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工业重点源就将采取限产、限污等措施。出现严重污染,或将临时增加采购市外电力,同时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以外,禁止所有影响环境质量的建筑工地室外作业,道路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也被禁止。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