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今日实施 专家详解防止被精神病
中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从5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就要开始实施,其中包括去年10月26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谈到精神卫生,新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精神病人或者智力残障人士伤害他人或者被人伤害的事件,也关注过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好人变病人,莫名其妙被精神病的案例,精神卫生法的实施能不能让被精神病不再上演,如何更好的去平衡保障患者与非患者的共同权益呢?
中国卫生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郑雪倩律师:我国目前有1600万重型精神障碍病人,有将近一亿精神心理障碍患者,防治精神障碍性疾病已经成为国家公共卫生的大事,国家立法就是要解决怎么防治、预防和治疗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病人,同时解决社会矛盾,缓解贫困家庭负担,保证社会公共安全,精神卫生法的制定体现了国家政府关注精神卫生工作,也为了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服务,更好的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利,平衡公众利益与患者权利之间的利益,立法的目的是要达到有病必须治,没病不能乱治。而且要保证公共利益的安全。
条文强调了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在第六条里明确,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规范了防治经费的落实,规定了各级政府根据需要把治疗经费,防治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且把一般精神病治疗费用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或者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的,民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给予供养和救助。规范了医疗机构诊治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行为,从医疗机构资质,人员资质到诊断、再次诊断和鉴定程序上和可以采取何种约束措施,包括禁止何种医疗行为,都给予了很明确的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只能根据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能违背本人的意愿进行确定和对是否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精神卫生法明确诊断精神病一定要具有精神科医生职业资格的的医生进行诊断,做心理辅导的人不能进行精神病诊断,如果家里有人不服,再次诊断必须要两名以上专业人员,而且初次诊断的医生不能再次参与诊断,如果对两次鉴定还有异议,可以提出来要求做司法鉴定,鉴定也必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而且必须有两名以上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精神卫生法》在30条明确规定,非自愿只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安全的行为。第二是已经发生伤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只有这两种情形属于非自愿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强制措施,已经发生伤害自身行为的时候,家属、监护人应该把患者送到医院诊治,已经发生伤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相关公安部门可以把患者送到医院诊治。
- 蒋忠仆代表:加强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2014-03-12
- 精神卫生法1日起实施 “被精神病”有望终结2013-05-01
- 五一起《精神卫生法》终结"被精神病"2013-04-28
- 精神卫生法酝酿27年 专家称可减少被精神病现象2012-10-26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精神卫生法2012-10-26
- 我国精神卫生法草案突出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201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