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规: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
毕传国绘(人民视觉)
11月1日,被称为“最严”的湖南“限宴令”——湖南省纪委9月17日印发的《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该规定首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极具操作性。
严在哪里?
婚丧宴请严控规模,其他宴席只能请亲戚
这次印发的规定,从宴请种类及规模、礼金收送、车队用车数量及报告流程等诸多方面,对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作了具体要求。这一规定的施行,意味着此前湖南省《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湘纪发〔2005〕12号,以下称12号文件)将同时废止。
规定提出,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对于操办婚丧之事的流程,规定同样做出了约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与12号文件相比,此次出台的规定扩大了约束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立法目的上突出“两个要管”,即既要管借机敛财等腐败问题,又要管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作风问题。
为何严管?
省纪委回应:“高压一年半载,就会进入良性循环”
在湖南省纪委官网三湘风纪网开展的相关调查中,81%的网友认为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非常严重”或“严重”,74%的网友认为宴请开支给家庭生活带来负担。
但也有不同声音出现,有观点认为,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对此,湖南商学院副院长、湖南省监察学会副会长王明高教授认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工人或农民,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会有很多人来吗?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虽然也拥有私权,但与普通群众在身份上有区别,在有些情况下,一些私权必须让渡。
湖南省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说,婚丧喜庆,对党政干部来说,很难说是单纯的私事。再说,为老人做寿、生孩子是大事,那人家建房子、就业是不是大事?现在操办喜庆事宜之所以五花八门,就是这样攀比出来的。有了这个规定,对那些被迫送礼的人来说是一种解脱。“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正如网友说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
任何改革或制度出台,不可能皆大欢喜,只能争取让大多数人受益。这位负责人还说,规定一旦实行,客观上短时间里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即已经送出礼金但尚未操办过喜庆事宜的人面临“投资”收不回来的情况。但是,规定能给绝大多数人减轻负担,从长远来看,对大家都是有益无害的。
该负责人认为,“不准收送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和礼品”的规定,只要在纪律的高压下实行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就会度过利益失衡期,待大家逐步适应新规矩,喜庆事宜的操办就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轨道。
担心什么?
少数干部突击办酒席,新规落实效果待观察
其实,早在出台这一最严“限宴令”之前,湖南各地已经在整治宴请风气。10月15日,慈利县委作出决定,免去“顶风作案”的慈利县委办副主任、接待处主任周国忠的职务。10月12日下午,周国忠在慈利县芙蓉大酒店为儿子出生举办酒宴,并邀请本单位及部分县直单位公职人员参与,被市、县作风办工作人员现场查获。
此前,湖南省司法厅一名副厅长儿子办婚宴,全省司法系统上百名干警参加宴会,动用警车数辆。湖南省纪委展开调查,对于违规使用警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限宴令”实施在即,一些党员干部却动起歪脑筋。据媒体报道,郴州市安仁县少数干部赶在新规实施前“突击”办喜庆酒宴。某酒店经理坦言,这段时间每天都是乔迁喜宴,“11月开始就不能办了,很多人就赶时间嘛。”曝光后,安仁县纪委、监察局随即组织人员到县城各大酒店调查公务人员操办酒宴情况,对少数超过20桌的违规办宴公务人员进行查处,责令其取消酒宴。10月25日,安仁县纪委发布紧急通知,严禁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11月1日前突击办酒。
突击办酒宴,也印证了不少网友的担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三湘风纪网上,有网友留言说,作为澧县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他非常反感吃酒。“就怕上面和稀泥,规定能否奏效,关键要看落实严不严”。
网友“沧海一粟”也坦陈了自己的忧虑,现在距执行日只有很短的时间,但在市县级以下仍没有组织基层干部学习,也没有展开大规模的宣传,会不会又是一纸空文?他建议,要加强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本单位出现了违规办酒的事情,要严厉惩处“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