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击花钱成政府部门工作重点 部分成腐败收入
以制度透明戒除年底突击花钱
只有完善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发挥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才能从源头上限制年底突击乱花钱的问题
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1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数据预示12月可能突击花钱24933亿元,占全年支出比例有望超去年。对比来看,2012年12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仅20816亿元,大幅增加的数字或许预示着年底突击花钱一幕将再现(12月12日《京华时报》)。
又到年底,老百姓很忙,忙着多攒点年货钱;政府也很忙,忙着突击花钱。突击花钱可谓是老问题了,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钱”不同: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花掉近1.2万亿元;2008年12月,政府的财政支出1.5万亿;2009年这项数字为2万亿元。
如此数字显示,随着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的提高,年底突击花钱的数额也跟着水涨船高。我国制定财政预算的方法是以基数法为主,即基于上一年的财政支出确定第二年财政预算。当年财政开支没用完,第二年的财政预算就会减少,这样一来,政府没有动力去节约经费,钱花了可以转化为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而省下来的钱只能上缴并影响下一年预算。因此,对于各级政府部门,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突击花完,就成为了一项必然的工作重点。
年底突击花钱并不意味这些钱必然被花冤枉了,在某些专家眼中,这种花法还可以叫做集中支付,即政府在最后一个月支出了很多之前的欠账。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以往的年底突击花钱过程中的确有些地方不止突击花钱,更是突击乱花钱;收获的不限于GDP和政绩,还有享乐和腐败收入。比如年底大额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公款买年货、送节礼;机关单位将编制外人员的转年工资提前列支等等都是之前上演过的桥段。
针对突击花钱的毛病从中央到地方都一直明令禁止,但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却涛声依旧。有效戒除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完善预算制度。政府花钱看似财政问题,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法制问题。只有完善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发挥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才能从源头上限制年底突击乱花钱的问题。
这些年社会对政府财务的监督热情和意识持续高涨,但与之匹配的预决算公开还有待跟进。目前,省级政府财政公开还能够比较详细列出开支,但更低级别政府部门公开财政支出的很少。今年8月,财政部曾下发《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之前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在内的公开工作。如果此项政策能够落地,相信能够在一定程度起到限制年底乱花钱的作用。
有公开还要有问责,限制年底乱花钱必须责任到人。近年来除了事儿闹大了、钱揣兜了的政府和官员有被问责法办的,对那些年底花钱不落兜、追求政绩高大全的乱花钱真的是鲜有发难的。雷声大雨点小的结果就是禁令年年喊、年年禁不停,时间长了不仅损伤禁止突击花钱政策的权威,更是让年底乱花钱的政府产生了抗体。对此,楼梯响就得人下来,只有问责动真格的,突击乱花钱的问题才能得以解决。
年底突击花钱不是一个单独的问题,是同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紧密相关的问题,只有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将各级政府的全部收支都纳入预算范围,以公开促规范、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包括三公消费走高、年底突击乱花钱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马钰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