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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发20万条垃圾信息 暴利驱使“伪基站”蔓延

2014-01-17 08:35:00 来源:人民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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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4“伪基站”案现场。

  忻文摄

  “你需要开发票吗?请联系……”“我换了卡,房租请汇到我新的账户……”很多人有过这样的经历——经过某一区域时,突然收到类似的垃圾短信,或者,正在通讯的手机会莫名暂时中断。遇到这种情况,你的手机很可能是中了“伪基站”的“埋伏”。

  2013年9月至今,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多次接到电信运营商举报和外省市警方移交线索,在上海市多个区域发现利用“伪基站”群发诈骗、赌博、广告等内容短信情况。根据区域分布,上海警方组织了几个专案组,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1名,缴获“伪基站”设备31套。

  随着“伪基站案”的破获,一类号称“区域短信覆盖”的黑色电信短信增值交易也由此浮出水面。

  日租金4500元,可由客户操作发送短信

  1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接到线索称,该辖区内某电子商务公司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接到线索后,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了公司法人身份、外网信息,发现该公司确有提供“基站覆盖”、“短信发送”业务的情况。

  “随后,我们办案民警以业务咨询名义与公司负责人姚某取得联系,对涉案企业进行暗访。”杨浦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童明说。

  得知民警想做“年终促销”的短信推送,姚某热情地介绍了自家的“区域短信覆盖”业务。姚某称,客户签订好合同后,公司即可提供一套“移动基站”设备由客户自己操作,定向向某一区域内手机用户强制发送客户推送的短信。这套“移动基站”设备日租金4500元,日发送短信量可达20万条。

  1月14日上午,杨浦警方展开行动,在涉案电子商务公司内查获5台配套完整的所谓“小区短信设备”(即“伪基站”),现场抓获从事“伪基站”业务的公司头目姚某、刘某二人。

     原标题:一天发20万条垃圾信息 暴利驱使“伪基站”蔓延

 

  仿冒无线通讯原理,一天可发20万条信息

  主机、电脑、接收天线,这是一个“伪基站”设施的完整构成。一整套“伪基站”设备正好可以存放在一个旅行箱中。记者从杨浦警方查获的赃物中,看见了5个用于装设备的旅行箱,非常便于携带。

  “伪基站”的操作方法也很简单,在电脑软件中输入预设短信,就可以操作主机进行群发短信工作。一天工作8小时,可发20万条信息,覆盖范围达方圆500米,还会造成区域内手机信号的临时性屏蔽。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杨维根表示:“‘伪基站’工作原理并不复杂,整个过程就是在仿冒无线通讯原理。但因为伪基站功率要比其他移动通信基站大,所以它一旦发射,其他移动通信基站就会瞬间失去作用,达到破坏通讯设施的目的。”

  而“伪基站”的主要危害,一是垃圾广告,另一个是短信诈骗。据童明介绍,“伪基站”设备可以任意显示来电号码、公用服务号码,包括110、120、银行客服电话等,欺骗性极强,极易误导群众,造成难以挽回的财产损失。另外,“伪基站”可以强制屏蔽区域范围内通信信号,严重扰乱了移动通信秩序、破坏了公用电信设施。

  三个月收回成本,暴利驱使“伪基站”蔓延

  姚某的电子商务公司成立于2009年,起初主要从事电信增值服务,从去年10月份起,电信运营商开始加大力度整治非法发送垃圾短信,姚某公司的电信短信增值业务因此被取消。心有不甘的姚某通过网络,以每台1.5万元的价格先后购买了5台“区域短信设备”,做起“伪基站”业务。两个月下来营业额就达到5万元左右,仅两三个月,就收回了成本。

  据姚某称,用“伪基站”开展“区域短信设备”业务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以前只觉得涉嫌违规,不知道违法。在上海,至少有上千人从事区域短信,看大家都在做,我就做了”。公司大部分员工不知道姚某暗中从事“伪基站”业务,“我没告诉他们,这个操作起来太简便了,我怕他们知道了,也去购买设备自己做。”姚某说。

  暴利驱使“伪基站”蔓延,一些不法分子将非法获取的信息,再通过“伪基站”推送广告,对外出售,建立起一条新的“伪基站”犯罪产业链。

  去年12月,上海黄浦警方破获一起非法获取和买卖公民信息、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广告短信和非法推销业务案件。犯罪嫌疑人不仅非法搜集了大量上海、江苏等地居民的个人房产、车辆、银行信息,还提供利用“伪基站”设备干扰特定区域移动手机信号,通过发送广告短信,买卖公民信息,共计非法牟利260万余元。

  法律边界模糊,监管急需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我不过是根据客户需要推送一些商业短信,这也违法吗?”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姚某仍然一脸茫然,“我们这个业务刚刚起步,量还不算大,但市场需求很大。” 姚某甚至还幻想促销短信推送业务能够合法化,“可以采取备案登记制度,通过设置准入门槛,进行行业规范”。

  “生产、销售‘伪基站’、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这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如强制发送商业短信是否涉嫌违法?该适用哪一条法律?的确不是很清晰。”参与查办姚某案件的一位民警坦言。

  “从刑法角度来看,如果仅是发广告,最接近的罪名是涉嫌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游闽键说,“‘伪基站’虽然对通讯设备本身没有造成破坏,但它通过更高强度的发射频率,覆盖了通讯设备的发射频率。当然,这种行为如何适用法律还需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伪基站”的监管涉及工商、公安、通信管理等多个部门,如何监管需要科学联动机制。在今年的提案中,游闽键建议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将垃圾短信的生产和流通都纳入监管范畴。

  据了解,目前,姚某、刘某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刑事拘留。去年12月30日,深圳福田区法院对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短信的两名被告,也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二个月。这是全国第一例针对“伪基站”作出的刑事判决。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