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精简机构和领导职数 严控吃财政饭人员数量
1月26日,中共安徽省委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内容涉及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教育改革、生态环境建设、精简行政审批等多个方面。根据《意见》的总体目标,我省预计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一些重点领域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我省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和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对于财政供养的人员数量,则实行“严格控制”。将通过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等方式,来控制编制人数,确保事业编制总额不突破2012年底全省统计数。
●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我省争取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试点。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将优化行政层级和区划设置,有序推进县改市、县改区、乡改镇,适当扩大市区和县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管辖范围。
为让更多“农民”变“市民”,我省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同时,“新市民”也将能享受到更多“城里人”的福利。我省将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并探索建立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并轨机制。
●水电气全面实施“阶梯价格”
我省将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的阶梯价格制度,同时落实国家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的政策措施。
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方面,将加快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市场主体的登记条件也将放宽,同时减少营业执照种类,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各类市场主体可以更轻松地完成“身份认定”。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提高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支持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依法有序退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多投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科技进步等领域。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也将上升,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据了解,目前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为5%-15%不等。
●行政审批将设立“公开清单”
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领域,我省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在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将让办事人少走“冤枉路”,我省将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的服务模式。
政府的权责将更加明晰,重点将放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全面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事关民生信息发布要更快
根据《意见》,我省对于事关民生的信息发布将要求更及时更便捷。
除了推动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化之外,还将健全与民生直接相关部门互联网信息发布机制。
●探索高中不分文理科
我省将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评价制度。
还将探索减少中考考试科目、高中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积极推进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扩大职业教育本专科对口招生规模。
同时,还将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院校之间学分转换。
●最低工资标准将适时调整
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我省将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变化,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还将建立高收入群体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同时,落实国家相关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为保护生态环境,我省将制定农业面源管控措施,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长效机制。
同时,将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预算制度。
健全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根据《意见》,我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农民将有更多财产权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产权为全体村民集体所有、股份量化、统一经营、民主管理、收益共享的经济实体。(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