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煤矿透水事故:11名官员被停职免职
记者从云南省曲靖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曲靖市委决定,对曲靖市下海子煤矿“4·07”透水事故具有监管责任的2名市管干部进行停职,责成麒麟区委对6名区管干部进行免职、3名区管干部进行停职,并接受调查。
4月7日凌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下海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时井下有26人,其中4人安全升井,22人被困井下。截至19日9时,遇难人数上升至21人。
官方通报显示,曲靖市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证照齐全,今年3月27日,该煤矿通过春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并恢复生产。官方通报称,目前尚不确定煤矿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情况。
此前记者调查发现,煤矿对这起事故涉嫌存在迟报行为,官方称事故发生在当日4时50分许,报到区里约为当日7时50分;而据逃生矿工回忆,他们发现透水事故约在当日4时许,发现后立即报告了煤矿有关负责人。按国家规定,煤矿应在发现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区级相关部门。另外,煤矿有关负责人和逃生矿工表示,煤矿此前的井下采煤作业没有按规定打“探水孔”。
4月18日,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开展,包括该煤矿董事长在内的7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白靖利、庞明广)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