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力戒“灯下黑”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孙亮全 李云路 孟娜)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向自身权力和作风动真格,力戒出现“灰色地带”和“灯下黑”现象。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此间接受采访的党建和政府管理专家分析称,随着中国反腐向深水区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查处,一方面是对反腐队伍提出更高的任务要求,力戒“灯下黑”;而其更深的含义则是给正在展开的“打老虎”“拍苍蝇”行动再加一把火,将赢得更广泛的民心,增强民众对反腐的信心。
外界关注到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问题上向自身“挥出重拳”。4月12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舆论敏锐捕捉到,申维辰这只“老虎”有一个“特殊身份”——在任中纪委委员。
事实上,此前先后被调查的李崇禧、金道铭等官员也有多年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和任职的经历,其中,金道铭曾担任过山西省纪委书记。
中纪委反腐利剑直指纪委“内部人”,充分表明反腐工作无特殊、无禁区。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表示,中国目前的反腐形势非常严峻,对反腐队伍的纪律要求非常高,提出加强反腐队伍的自身建设堪称及时之举。
“这实际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内部管理进行的一次加强。监督部门责任非常重大,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监督非常有必要。”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说。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环境的变化,反腐进入深水区后,很多案件愈发复杂,纪委的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以更好地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严的纪律。
纪检监察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新要求进一步明晰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党员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党内要追究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将会按照这个方向将职能转变到位。”蔡霞说,查处党员干部的党内违纪行为,也能够在党员干部产生违法犯罪活动之前构筑一道“堤坝”,避免党员干部滑到违法犯罪的深渊。
王岐山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行为要求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还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以发挥持久的效力。(参与采写:胡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