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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35名省部级高官落马 13人已在侦办

2014-07-18 12:35: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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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桂田田 孔德婧)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收受财物超过千万元

  王素毅由此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的、首个获刑的省部级官员。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巴彦淖尔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法院认为,王素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13个月内完成“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1961年出生的王素毅曾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巴彦淖尔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多个职务。自去年6月3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央纪委通报以来,王素毅在13个月内历经中纪委调查、立案侦查、审理、宣判等程序。

  2013年7月3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去年9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共中央纪委对王素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决定给予王素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天后,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素毅立案侦查。

  今年5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素毅受贿案,开庭当天,北京检方委派了四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盘点

  35名省部高官落马 13人已在侦办

  北京青年报记者据公开报道统计发现,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已达35人。其中,5人已由中纪委通报调查结果;包括李春城、倪发科在内的13名省部级官员的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刘铁男和童名谦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而昨日被公开宣判的王素毅则是十八大后落马的、首个获刑的省部级官员。

  5人在“双开”当天即被通报立案侦查

  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作为十八大以来首位被通报的省部级官员,李春城案件的进展颇受舆论关注。

  今年4月29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除李春城外,目前,还有倪发科、郭永祥、李达球等其他12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和其属于同一阶段,“案件侦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其中,倪发科、郭永祥、廖少华、陈安众、阳宝华等5人和已被提起公诉的童名谦被宣布“双开”的当天,最高检便通报立案侦查的决定。

  刘铁男 童名谦已被提起公诉

  今年6月23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案、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案分别由河北廊坊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根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刘铁男、童名谦是在经最高检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分别由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表示,中央纪委调查后,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被查官员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最高检,最高检会依法把案件指定给某省检察院。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链接

  十八大后落马高官情况统计

  被通报:衣俊卿 李崇禧 祝作利 金道铭 沈培平 姚木根 申维辰 宋林 谭栖伟 杜善学 令政策 万庆良 谭力 韩先聪(14人)

  中纪委已通报调查结果:杨刚 冀文林 毛小兵 赵智勇 张田欣(5人,其中,由于赵智勇和张田欣不涉及违法问题,将不会进入司法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李春城 倪发科 郭永祥 李达球 王永春 蒋洁敏 季建业 廖少华 陈柏槐 郭有明 陈安众 李东生 阳宝华(13人)

  提起公诉:刘铁男 童名谦(2人)

  公开审理并宣判:王素毅(1人)

  释疑

  案件查办不违反

  最长时间期限即可

  自去年6月30日被中央纪委通报以来,王素毅在13个月内历经中纪委调查、立案侦查、审理、宣判等多个程序,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的、首个获刑的省部级官员。而在王素毅之前被通报调查的李春城、倪发科、郭永祥等人仍处于侦查阶段。

  洪道德表示,案件查办速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方面,要看纪检部门的调查花费了多长时间,调查时间的长短将决定进入司法程序的时间,所以并不是说先接受中纪委调查的官员就会率先进入司法程序;另一方面,进入司法程序之后,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设定的时间期限都比较长,案件查办只要不违反最长时间期限即可。”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彭新林介绍,侦查阶段包括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7个月);此后,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如果加上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在检察院最长停留六个半月;另外,加上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规定,案件办理总的时间期限大约在两年左右。

  据公开报道梳理,除了王素毅,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2013年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等外地省部级官员也在北京受审。

  对此,洪道德表示,近年来省部级高官腐败大多进行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大多进行省内异地审理。异地审理可以防止官员利用在其任职地区的权力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更好地保障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本组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责任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