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震保险试点获批未启动 每年因震损失38亿
截至8月6日10时30分,云南鲁甸地震已导致当地8.09万间房屋倒塌,12.91万间房屋损坏。
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据云南省民政厅报告,截至8月6日10时30分初步统计,地震已造成108.84万人受灾,589人死亡,2401人受伤;2.58万户8.09万间房屋倒塌,4.06万户12.91万间严重损坏。这再一次提示了建立包括地震保险在内的巨灾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去年8月,中国保监会批复深圳、云南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其中,深圳开展综合巨灾保险试点,并已于今年6月正式落地;云南试点则是针对农村居民房屋的地震保险。令人遗憾的是,目前云南地震保险尚未正式推出,无法在此次昭通地震中发挥保障作用。
“目前地震保险试点工作还没有落地,而且,试点工作也有规划,分步走,首先在楚雄彝族自治州试点,之后推广到云南全省。目前,楚雄试点还没有落地。因而,无法覆盖到昭通。”8月6日,参与云南地震保险试点工作的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诚泰保险”)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地震发生当日,中国人寿就在震中鲁甸县龙头山镇设立了保险报案服务点。
云南每年因地震损失38.1亿元
“我们也觉得非常遗憾。”8月6日,云南保监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位成员对《中国经济周刊》说,目前,在地震保险尚未在云南正式落地的情况下,灾区能够发挥作用的保险主要是财产险、人身意外险、学生平安险,以及烤烟保险等。“真正针对农民农房的房屋财产保险,由于其服务对象,也就是当地农民的保险意识不强,他们购买的保险确实不多。”
云南保监局信息显示,截至8月5日16:30,云南保险业共接到报案61笔,赔付16笔赔款,合计赔款70.3万元。
云南地理环境特殊,受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碰撞和青藏高原隆起的影响,云南是中国大陆乃至全球地震活动最频繁、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云南省内全部国土面积都处于6度以上抗震设防区,高烈度抗震设防面积比例居全国大陆之首,且震后易引发滑坡、崩塌等其他次生地质灾害。特别是楚雄、大理、德宏等民族自治州均属于地震多发区。
中国保监会网站信息显示,根据1993—2012年云南历史地震民房损失数据,以及云南省地震局对于当前强震活跃期内各级地震发生频率的预测,并结合该省2014年预计经济水平,初步判断云南省因地震导致的民房损失为年均38.1亿元。
正是鉴于云南上述特殊的地震灾情,2013年,云南率先被列为地震保险试点省份。
对于试点进展情况,上述云南保监局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云南省政府常务会议经过研究,已部署了政策出台的一些前期准备工作,也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了批复。云南保监局尽最大力促进、推动这项工作。参与试点的诚泰保险、人保财险两家公司,我们都要求他们派人到我们局里来办公,共同推动此事。”
“这次地震发生,肯定会促使云南地震保险试点加速出台和施行。”该人士表示。
据了解,云南地震保险试点工作设计的保险范围是农村居民居住房屋,将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支持、非营利性的地震保险制度。保费将按照政府主导、农户参与的原则筹集。目前,人保财险、诚泰保险,以及中国再保险3家公司组成共保体,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和开展具体工作。
去年8月17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关于云南地震保险的座谈会上指出,以“政策鼓励、公司运作、基金统筹、风险分散”为原则,做好地震保险制度层面的框架设计,建立可靠、多元有效的补偿机制。
中国保险现状:
巨灾损失,保险赔付不到1%
当前,国际上已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地震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两种发展模式:一是以新西兰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二是以美国加州、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
而中国在地震发生后,商业保险赔付金额相当有限,用于抗震救灾和震后重建的资金来源,以国家财政资源为主,民间捐助等社会力量为辅。
以汶川地震为例,震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中央财政划拨救助资金417.94亿元,国内外捐助594亿元,而保险赔付仅16.6亿元,尚不及直接经济损失的0.2%。
国际上自然灾害的保险赔付金额平均能占到直接经济损失的30%~40%。瑞士再保险公司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保险赔付额度占整个经济损失比例最高的是2011年新西兰基督城地震。那场地震造成经济损失215.23亿美元,保险赔付172.18亿美元,占比达到 80%。迄今为止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地震——2011年日本福岛地震,经济损失2259.91亿美元,保险赔付376.65亿美元,占比也达到 16.7%。
中国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建立应对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十分重要也非常紧迫。
2006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今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指出,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
“巨灾保险在政策上比过去更清晰、更明确。”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郭金龙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巨灾保险,如果没有财政支持,很难大范围去开展。除了提“财政支持”,《意见》还提出了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模式更加清晰。“至于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力度如何加强、全国性的机制如何建立,希望深圳、云南两地试点能积累经验。”郭金龙说。
深圳诞生的中国首个巨灾保险制度,由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三部分组成。深圳市政府每年出资36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服务;巨灾基金由政府拨付一定资金,并广泛吸收企业、个人等社会捐赠资金;同时,积极推动商业性个人巨灾保险产品发展。深圳巨灾保险由人保财险承保后,再向中国再保险、瑞士再保险等公司进行分保。
“巨灾保险,不能靠一个行业,甚至是一家公司来承担,它需要一个基于社会的制度安排。”人保财险副总裁王和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巨灾保险要加快顶层设计,特别是通过全国巨灾保险基金制度的建设,形成一个实际操作平台,实现对各地试点工作的有效指导、协调与管理,并通过分保关系,形成一种刚性约束。
瑞士再保险经济研究及咨询部高级经济分析师、副总裁邢鹂此前在与《中国经济周刊》谈及巨灾保险试点时说,“首先在各省建立因省而异的巨灾保险,从长远来看,最终应当在全国层面建立巨灾资金池。中国市场非常大,本身就可以分散风险。”
目前,在地震险缺位的情况下,应对地震灾情发挥主要作用的还是传统险种。比如新华保险、平安保险均表示,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客户,在地震中身故或伤残将获得相关赔偿,受伤以及接受住院治疗也将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理赔。
在理赔方式上,一些保险公司也在探索创新。如中国人寿启动了重大灾情理赔应急管理,包括开通18项服务举措,发动销售人员全面主动寻找客户,提供多渠道、24小时、异地报案受理服务等。另外,中国人寿还向参与抗震救灾的公安干警、医护人员、专业救援队员、新闻工作者捐赠了每人保额为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姚冬琴 |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