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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反腐新常态:加大透明度 落实责任反腐

2014-10-21 08:35: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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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败上发实招、出重拳,一连串“虎贪”、“蝇贪”落网,民心为之一振、风气为之一新。透明反腐、责任反腐、节日反腐、治奢反腐、法治反腐、网络反腐、国际追逃……一系列举措诠释出十八大以来反腐新常态。这个新常态凸显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是一句空话!“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是一句口号!

  ■透明反腐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和透明度。截至目前,仅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就公布了近700名官员被调查或处理的消息,绝大多数为厅局级官员,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多达50余名。中央纪委的巡视工作因此深受国人关注。

  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

  从第一轮巡视工作开始到第四轮巡视工作即将结束,中央纪委完成了十八大以来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第一波巡视全覆盖,体现了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鲜明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下一波中央巡视、地方巡视工作的未来方向。正如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的,“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发挥更大威慑力。”

  从时间上来看,四轮巡视几乎没有明显的间隔,几乎在上一轮巡视还在整改的时候,下一轮巡视已经开始。如此雷厉风行,既体现了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强大魄力,也让腐败分子再无喘息之机、再无立足之地。

  除了常规巡视,这一次的巡视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推出了专项巡视。专项巡视的特点在于“问题导向”,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开展巡视,哪个地区或单位问题多,就向该地区或单位派驻巡视组。

  在每一次巡视结束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都会及时开设专栏,公布“巡视清单”和“整改清单”,将问题曝光在阳光下,这不仅传递出中央透明反腐的决心,也传递出中央反腐务求实效的坚定意志,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中央纪委巡视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责任反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中央纪委也多次强调,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是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主体责任的缺失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因此,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基础在于思想教育,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核心在于责任追究。

  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在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中,也强调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逐步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派驻机构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因此可以说,“两个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

  ■节日反腐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往往是腐败易发节点,也是群众观察反腐是否动真格的窗口。2012年12月,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就针对2013年元旦、春节发出通知,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这份通知中,中央纪委用了9个“严禁”。这也是十八大后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节日禁令。此后,每逢重要节庆,或发出通知,或部署检查,一道道节日禁令直指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从发布禁令、群众举报,到点名通报、严格执纪,中央纪委的节日反腐正以“组合拳”的形式出现,彰显了铲除积弊已久的官场歪风新思路。

  去年9月初,中央的“月饼禁令”发出后不久,中央纪委网站公布了“两节”不正之风举报电话、邮箱等。同年11月,在发出“贺卡禁令”不久后,中央纪委又发出“爆竹禁令”,并在网站上设置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买赠年货节礼的举报窗口。

  而在今年端午节、中秋节来临之前,中央纪委的节前部署,更是首先通过搭建曝光平台,邀请民众曝光举报公款买赠粽子、月饼等送礼风,以引入群众监督震慑节日腐败。

  更大的震慑来自于节日期间的“点名通报”。今年“五一”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从4月8日起至5月12日共分5期公布了956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今年中秋前,这种以“每周通报”来震慑节日顶风违纪现象的做法得到延续。

  在禁令之下的中秋节,“天价月饼”鲜见踪影,在其他节日,高端礼品餐饮市场应声遇冷。日前,在持续一年多、正进入收尾阶段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张中央首次晒出的“红包”整治清单引发关注:10万余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涉及金额5.2亿元,查处2550人,涉及金额2.5亿元。有专家称,这张清单意义深远,意味着年初中纪委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反腐新路径——将治理收送红包礼金作为重点,已经落实并取得初步成效。

  ■治奢反腐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整风随即开始。一年多来,包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在内,先后已出台15个文件通知。

  15道禁令推出的时间,大多集中于2013年7月份之后。据不完全统计,15道禁令所消除的“灰色利益”包括豪华超规格办公楼、党政机关文艺晚会、会所歪风、企业兼职(任职)、一般公务用车等。

  各级部门还把减少“三公消费”制度化,制定了勤俭节约的具体规定。

  2013年10月31日,国务院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境考察或培训,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12月8日中央又公布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于公款吃喝作出了各种限制;年底财政部发布了党政机关临时出国、培训、会议费等方面的具体标准的规定;2014年1月7日,财政部规定所有部级以下官员出行不得乘坐商务舱或住套间。

  今年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方案的推出可以大幅度节约政府成本。

  8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饱受诟病的央企高管职务消费也被套上了“金箍”。会议通过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提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

  ■法治反腐

  从密度更大、力度更强的巡视反腐,到强化审计让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到实现从纪检到司法的快速对接,中共的反腐进程正以“多轮驱动”之势高压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纪检监察机构的改革启动。中纪委、监察部内设27个职能部门,与原来相比增加了2个负责案件工作的纪检监察室。今年1月至5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953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4.7%。而从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闭幕到现在,已有50余名副省(部) 级以上官员因违法违纪遭到调查,其中包括1名正国级、2名副国级、2名十八届中央委员、5名候补中央委员、1名中央纪委委员。

  在贪腐大要案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处理上,纪检监察机构与司法机关基本实现了无缝对接。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2013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则于2013 年7月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中纪委调查。仅两三个月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王素毅、李达球即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去年底因在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失职渎职接受调查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15天即被移送司法机关,9个月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也创下了最快获刑速度。

  审计机关在防范和发现贪腐行为上,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7月27日,中纪委、中组部、审计署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党政主要官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官员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今年9月15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一组统计数据:在过去30年,全国审计机关直接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2万亿元,移送违法违纪事项和犯罪案件线索4.2万条。包括刘志军案在内的很多大要案的线索即来源于审计部门的审计。

  ■网络反腐

  2013年4月19日零时,人民网、新华网等8家中央媒体新闻网站,以及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4家大型商业网站,同时在首页推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将中央纪委监察部、中组部、最高检、最高法和国土资源部的网络举报平台整合集纳一体,进入这个“专区”,就相当于走进了一个网络举报大厅,可随意进入上述部门的举报窗口。

  这是中国网络媒体首次统一开设“举报监督专区”,被普遍视为将网络反腐纳入“正规军”的举措。

  同年9月2日,经过大半年的筹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由监察部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纠风之窗和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网站五网合一而成,“接受网络信访举报”是其主功能之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辟了举报专区,下设“举报指南”、“我要举报”、“举报查询”、“其他举报网站”、“举报方式”等版块,构建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和平台,方便群众的监督举报、诉求、建议等“一键直达”中央纪委。网站另一个极其重要的版块就是“案件查处”,自开通后,几乎所有省部级官员被查处的消息都在此第一时间公布。

  今年9月2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一周年之际,监察部副部长于春生做客网站在线访谈时披露,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实名注册人数已经超过1.5万人,留言4万多条;日均举报量达到800余件。

  反腐败的另一支主力军——检察机关,在网络反腐方面也锋芒凸显。早在2003年,最高检就建立了中国官方最早的网络举报平台。目前,最高检已与 1161个地方检察院建立了网上举报平台。近两年,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揭露腐败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新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将借助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

  专家认为,在网络反腐上,“正规军”已渐成“建制”,并从幕后走到台前。

  ■国际追逃

  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腐败分子携款外逃,广大群众对此十分关注。最近,相关部门掀起了境外追逃风暴。

  10月10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首次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的身份亮相并接受媒体采访。据悉,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单位负责人士组成。

  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

  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在这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也指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部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加强国际合作、切断贪官外逃之路的思路更加明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

  7月22日,公安部部署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决定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9月26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截至10月10日,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已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2012年至2014年6月,检察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李国民 孙艳敏 高斌)

责任编辑:方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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