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群:我们的民族政策总体上是正确的、成功的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于3月11日(星期三)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政协常委朱维群、黄洁夫和全国政协委员胡晓义、李彦宏、俞敏洪等谈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香港大公报、大公网记者]:
我的问题是提给朱维群委员的。西藏“3·14”事件、新疆“7·5”事件发生以来,出现了一些针对中国现行民族政策的质疑,请问中国政府近期会不会对民族政策作出重大调整?
[朱维群]:
2008年发生在拉萨的“3·14”事件,2009年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其性质是分裂主义势力煽动、策划、制造的打砸抢烧杀暴力犯罪事件。尽管分裂主义势力的目的是想把西藏和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尽管分裂主义势力打出了民族的旗号,也利用了某些民族、宗教的因素,但是这两个事件本质上不是民族问题,不是宗教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事件的处理当中和后续的工作当中,包括藏族、维吾尔族在内的各族群众一起起来反对分裂主义,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正是因为有各族人民的团结,共同对分裂主义势力的斗争,这两个地方尽管还有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但是稳定的大局明显越来越好。
至于我国的民族政策,你刚才说到的所谓调整问题,这是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我想这样说,首先我们要充分肯定,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我们的民族政策总体上是正确的、成功的。
可以具体说一下我们的民族政策是什么,很简单地说,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国家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努力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的人才。这是一个好政策,而且效果是好的。
比如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个问题,一度有一些议论,但是如果我们联系历史的大背景来看,建国初期我们就确定了这样一个制度。当初如果我们不是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是搞联邦制度、民族自决,我们以后的几十年当中面临的分裂主义的危险将会大得多。
实践证明,这套政策是好的,它既满足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保护自己民族文化特色的愿望,同时又体现和实现了我们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政策是好的,我们当然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现在民族工作的大背景同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也包括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最大的变化就是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打破了过去对生产要素的流通,所有不合理的束缚,其中包括了对劳动力流通的束缚,这种束缚打破之后,使我们的少数民族有了走出传统聚居区到全中国范围内去谋发展的条件。
这几十年我们看到的一个很可喜的现象:越来越多少数民族青年走出了传统聚居区,到中东部地区求学、经商、打工,也有越来越多的中东部地区的民众到少数民族地区去发展,这就使我们整个民族的人口分布状态发生了改变,就是杂居、混居的比例越来越高。据2010年的有关测算,从民族地区走出来打工、经商、求学的人口超过了2000万,如果按照一家5口计算,2000万背后就联系着1亿的少数民族群众。
1亿基本上就相当于少数民族总人口的数量。据测算,当前少数民族在城市和民族混居地区生活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了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我想这无疑是一个好的趋势。那么这一好的趋势,我想也要求我们的民族工作,可能在侧重点上要有变化,是什么变化?说是变化也是变化,说是对过去好的传统的坚持也是坚持,这就是我们在今后的民族工作当中要更多地强调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和一致性,强调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加强调我们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一个时期以来,也有的同志对交融这点有所顾虑,会不会把少数民族融没了?是不是把我们的传统文化融没了?不是这样的。交融不是要把民族的文化传统融没了,更不是把少数民族融没了。交融是使我们每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的优点为所有的各个民族所共有、共赏、共享。这是未来民族工作的侧重点或者说是一个总体的走向。
也就是说,我们过去好的这套东西要坚持,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在侧重点上应当有所考虑。去年中央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我认为这个会议非常重要的一个精神,对我们将来的民族工作具有导向意义的精神,就是这次会议再次强调了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原则,而且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的政策指向,我以为我们的民族工作,不光是民族工作部门,还有所有涉及到民族工作的领域的部门,都应该认真体认中央的这样一个精神,并且把这样一个精神贯彻到各领域的民族工作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