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未来将建广场舞协会组织
本报记者 慈鑫《中国青年报》(2015年03月25日04版)
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并对其进行推广和培训,这一消息今天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不少广场舞爱好者和网友担忧,现在百花齐放的广场舞会不会因为行政力量的干预变成千篇一律?也有人质疑,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插手管理一项纯民间的群众活动,是出于公共服务的目的还是看上其中的商业价值?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刘国永今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舆论的担忧和质疑其实都是源于误解。“我们是本着引导、扶持、规范的方针,推动广场健身操舞健康有序发展,绝没有用行政力量去强行干涉、管理广场健身操舞的想法。”刘国永表示,国家体育总局、文化部组织专家创编的的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是为了给广大广场舞爱好者提供更多“跳舞、跳操”的选择,并没有以这12套作品取代其他作品的意思。
中国广场舞联合会会长杨艺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该联合会一年编创的广场舞曲目动作多达700多套。在广场舞作品中,既有国人耳熟能详的《小苹果》、《最炫民族风》等流行曲目,也有很多带有地方特色的曲目。像广播操那样全国人民齐跳一套操的情景,对于广场舞来说不可能发生。
不过,广场舞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几乎完全由民间力量主导,动作编创的科学性、规范性存在较大问题。业内人士介绍,全国绝大多数广场舞健身队使用的曲目和动作,都是健身队的领队、教练自学自编的,领队、教练的健身、舞蹈、音乐知识水平决定了编创曲目的科学性。刘国永表示,此次国家体育总局推出的12套作品,都由业内专家编创,这保证了12套作品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目前国内唯一的全国性广场舞组织——中国广场舞联合会是在香港注册的。在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广场舞之所以争议不断,也与缺少协会组织有关。据刘国永介绍,国家体育总局正与民政部门沟通,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广场舞协会组织应当会在不远的将来组建起来。
刘国永表示,政府部门不会插足广场舞协会,“连中国足协都与政府部门脱钩了,广场舞协会更不可能再被政府部门主导。一旦广场舞协会建立起来,一定是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