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官场塌方式腐败后重建:拟新任39名厅官
中新社太原6月29日电 (任丽娜) 经历“塌方式腐败”之后的山西官场,“震后”重建工作仍在继续。29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通过当地官方媒体发布39名拟任厅级干部任职公示。
这39名山西选拔的干部中,其中11名拟任正厅级(含非领导)职务,28名拟任副厅级干部,涉及山西省政协、省人大、省委、省纪委监察、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省信访、省审计等多个系统。
2014年山西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山西成为中国反腐“重灾区”,山西官场在经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之后,大量官员岗位空缺。
如何选拔优秀干部,填补岗位空缺,成为山西官方极为紧迫的任务。
2014年底,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推出治晋“药方”——实施“六权治本”,旨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同时提出,要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
2015年3月23日,以县处级为主的16名履新干部成为自2014年9月山西省委班子调整后的第一批选拔任用的省管干部,山西首次迈出了官场重建的实质性步伐。2015年5月6日,山西省又选拔任用了9名县级“一把手”。
此次山西39名厅级官员的选拔任用涉及纪委监察系统的人数最多,占到此次选拔任用干部人数的四分之一。
目前,山西干部选用工作上采取全程民主、全程差额、全程署名、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和全程追责等办法进行选拔使用。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此次山西与之前选拔干部的要求相比,抓得更严、抓得更细。
此外,选用的干部不仅要面对面接受纪委谈话,接受公众监督,还要经过查档案、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业绩、查案件、查年终考核结果、查巡视反馈意见相关资料等“六查”考验。(完)
(原标题:山西官场“震后”重建 拟新任39名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