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权益报告:网络侵权致中国网民人均损失124元
中国网信网报道(程旸 申丽)7月22日,2015年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论坛在京召开。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发布了《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在权益认知方面,网民普遍认为在网络上隐私权是最重要的权益,其次是选择权和知情权。近一年来,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现象导致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124元。
《报告》显示,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网民被泄露的个人信息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其中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过,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过,包括通话记录、网购记录、网站浏览痕迹、IP地址、软件使用痕迹及地理位置等。在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上,82.3%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了个人信息泄露对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报告》显示,在典型应用场景侵权现象方面,网民认为搜索引擎上最为普遍的侵权现象是“搜索到假冒网站/诈骗网站”;购物过程中,“网络水军/虚假评价”的侵权现象最为严重;在网购渠道方面,网民认为“不明来源的购物APP”风险最大;在使用即时通信工具过程中侵权现象主要集中在“收到病毒信息”“收到‘钓鱼’信息”“收到商业信息”和“收到色情信息”;在使用电子邮箱过程中,“收到含有欺诈内容的邮件”这一侵权现象最为严重;“垃圾信息多”是网络游戏和网络社交工具中主要的侵权现象;互联网金融产品中“夸大产品收益率”是最为普遍的侵权现象。
《报告》还罗列了网民遭遇到的五类典型诈骗现象,其中最严重的是“冒充银行、互联网公司、电视台等进行中奖诈骗的网站”,占比达76.3%;其次是“冒充10086、95533等伪基站短信”和“冒充公安机关、卫生局、社保局等公众机构进行电话诈骗”,占比都超过半数。
此外,《报告》还显示有85.5%的网民遇到过有网站“诱导用户点击”的现象,这在对网民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侵犯中最为严重。此外,“无法关闭广告信息”“手机、电脑中有些软件不知怎么来的”“预装软件无法卸载”等现象也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