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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协调发展之新机遇、新预期、新思路

2016-03-08 19:56:00 来源:光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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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将近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综合国力极大增强。如国内生产总值由1979年的4067.7亿,增加到2015年的67.7万亿,年增长率高达9.7%。相比,同期全球增长率为2.8%,发达国家2.4%,发展中国家4.6%。国际社会也高度评价中国政府在过去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领域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绩,并盛赞中国经济长达30多年的两位数增长,创造了当代人类发展史的奇迹!

  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社会、经济等诸多领域不协调问题逐渐显现,并已成为阻碍未来发展的重要桎梏。例如,重复性建设突出、城乡协同建设远落后于总体经济发展等。另外,从宏观经济管理角度来看,由于供给与需求的不匹配,导致我国经济增长的旧引擎动力不足、新引擎仍待培育。在此背景下,如何尽快实现我国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克服目前“增长困境”是摆在政府面前的重大挑战。

  区域协调:国土空间发展的新机遇

  由于长时间“唯GDP论”,我国地区之间发展过度竞争,缺乏整体、统一规划,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突出。鉴于此,我国2010年推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并具有强力的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在此基础之上,“十三五”期间的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都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

  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期间区域协调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特别是得益于我国制造业近几年的迅猛发展,未来5年的区域协调发展将变得更加便利。例如,我国目前已经是全球名副其实的高铁强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超过1.9万公里,占世界60%以上。其中贯穿中国南北的京广高铁2298公里,创全球高铁运营历程的最长记录。此距离远过纽约到迈阿密,在美国坐火车需要30小时,而京广高铁只需8个小时!此外,我国也在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这些优势都将有利于推动区域之间的联络,进而协助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但是,我们在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协调。“一带一路”将成为我国“十三五”期间,甚至更长时期的重要发展战略。如何将“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意义重大。一方面,相关省份可以借“一带一路”春风,从政策、资金上获取更多的支持。另一方面,一定要协调发展好以面向国内为主的功能区建设与面向海外市场的“一带一路”倡议,避免在规划设计、产业定位、资源配置等领域的不一致。

  第二、民族问题。在一些区域协调规划中,特别是西部地区,将会涉及西藏、新疆、甘肃等我国少数民族集中地区。由于我国长期以经济发展为导向,会忽视民族问题与经济发展的互动,进而产生一些民族隔阂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鉴于此,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对当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物古迹等的保护。同时,尽可能使当地的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确实感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效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城乡协调:全面城镇化的新预期

  城镇化水平是一国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与发达国家相比(2014年城镇化率56.1%),我国目前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仍有较大发展空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明,我国将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预计“十三五”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一般来讲,城镇化的提高将越来越困难,但为什么我们对“十三五”期间,每年提高1%充满信心呢?

  第一、全面城镇化预期。经过近4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持续深入,而随之而来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化的积极向往或预期。例如,我国每年春节的“回乡记”是茶余饭后的讨论热点。近几年,不少“回乡记”都提到农村地区人口在较快减少,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在离开农村之后,绝大多数已经不再回来。与此同时,在城市地区,尽管生活成本高涨,但仍挡不住每年的净流入人口。这都突显出广大农村人口对城镇化的强烈愿望和内在需求。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我国正在进入“全面城镇化预期”,或者“全面城镇化的最后冲刺”阶段。

  第二、由“事实城里人”变为“真正城里人”。我国长期以来执行严格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虽说现在劳动力的全国范围流动已经完全放开,但是,目前与户籍身份紧密联系的相关公共服务仍没有打破。所以,下一步只要政府能够切实落实“3个一亿人”战略,特别是便利已经事实定居生活在城市的农村农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就能够实现每年提高1%城镇率的目标。

  但与此同时,在大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尽量避免走弯路,特别是要谨防“运动式”的新型农村建设。使农村人口尽快过上好日子的出发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能为了建设新农村而为之。譬如硬性规定需要多少农村人口搬入楼房,集中生活在所谓的城里人的“现代化小区”。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并合理引导,不能简单粗暴,打着提高农民福祉的名义,实际是地方政府为了腾出更多宅基地,然后转化为提高财政收入的建设、商业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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