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历史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新的国家安全法,与旧国家安全法有很大的不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的是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规定的面比较窄,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已不能适应全面维护我国多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取代了旧的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的新国家安全法,这是一部全新的国家安全法,是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涵盖了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内容,法律对国家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构建起集11个领域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和总体国家安全观。
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该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中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的4月15日前后,我国都会开展相应的活动。
今年的4月15日,是新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都将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湖北省也将从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开展一个月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月活动。
国家安全法为什么要将"4月15日"规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呢?这就必须要说到我国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4年4月15日,深受国内外关注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4月15日上午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目的就是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我国有关的国家安全法律也相继出台: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公布施行;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公布施行;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公布施行;包括2005年3月14日公布施行的宪法类法律《反分裂国家法》等共同构成了我国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也是我们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时所要宣传普及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