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明确目标 把握政策 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编者按: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也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各地迎难而上,勇于创新,扎实开展了大量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现良好开局。8月22日至23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在贵州召开,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上,贵州、湖北、江西、广西、甘肃五省区负责同志作典型发言,介绍了各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推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典型材料”,敬请关注。
典型材料之三
明确目标 把握政策
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江西省从2003年开始,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专项扶贫的重要手段,先后从深山区、地质灾害多发区搬迁贫困人口80多万人,为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以来,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按照“部门配合、政策组合、资金整合、资源聚合、功能综合”工作思路,坚持“梯度型”安置、“兜底式”保障、“精细化”推进、“接续式”帮扶,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今年计划搬迁9.6万人,其中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万人、同步搬迁人口5.4万人,涉及52个县(市、区),规划建设安置项目709个。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518个,开工率为73%;已建成安置项目点31个,搬迁安置9200人;年度项目总投资72亿元,已完成投资17亿元,预计年内可完成全年任务。
一是“梯度型”安置。集中安置点的选择,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一大难点。我省制定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38.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17.4万人、同步搬迁人口21.1万人,并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人均补助2万元、同步搬迁人均补助8千元。为解决搬迁安置任务重与搬迁补助偏低的矛盾,我们在认真总结多年来扶贫搬迁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因地制宜规划、尊重群众意愿、灵活选择地点、实行梯度安置”的工作思路,重点将县城、园区、中心镇和中心村作为移民集中安置点规划选址,形成县、乡、村“三级梯度”搬迁安置模式。根据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劳动能力的,安置到县城或园区;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乡镇的,安置到乡镇;对没有离乡意愿和自身条件差的,在中心村安置。今年,我们计划在县城或园区安置2.2万人,集镇安置2.53万人,中心村安置4.77万人。
二是“兜底式”保障。我省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坚决守住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米、不能举债建房“两条底线”,按照“经济实用、简洁大方、经典耐看、确保基本、预留空间”的要求,设计多种户型供搬迁户选择。对分户建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以一层为主,预留续建空间。对同步搬迁的农户,根据地方财力和移民自筹能力,自行确定住房面积标准。对无经济能力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筹安排,兜底保障,在乡、村建设安置住房,实施交钥匙工程;对搬迁的五保对象,符合入院供养规定的,全部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安置。同时,将搬迁安置小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统筹安排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落实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让搬迁贫困群众当上“城里人”、住上“安居房”、走上“致富路”。
三是“精细化”推进。省政府和相关市县都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小组,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主体、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采取现场会推动、示范点带动、督查暗访促动、问责追责触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强化项目精细化管理,建立了县级搬迁安置对象台账,制定方案,落实项目,确保搬迁与安置对象、项目与资金 “双落实”。认真执行自查、自验、初验、终验“四级”验收,建立起“县负总责、乡抓落实、移民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建立省级投融资平台,统一承接政策性银行信贷资金,资金严格监管,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是“接续式”帮扶。贫困群众能否搬得出、稳得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政府的后续帮扶是否到位。为此,我省在规划建设搬迁移民安置点的同时,把后续产业和就业扶持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省政府出台了《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意见》、《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江西省金融扶贫工作规划》等政策,通过就业培训、产业帮扶和金融助力,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保障服务。采取工业园就业培训及“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模式,筛选培育一批有脱贫能力、有社会责任的市场主体参与结对帮扶;对具有一定自主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专业合作社,政府在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无力自主经营的贫困户,以土地资源租赁或入股的形式,统一流转给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贫困户直接收租或参与分红;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工程、金蓝领就业创业培训工程、企业对接就业促进工程以及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保证搬迁群众就业。同时,依托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传统手工业,积极推进光伏发电、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新型业态,让贫困户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加快脱贫进程。( 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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