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万科回应反腐纪录片涉贿赂情节:深刻检查并严肃处理

2016-10-21 23:38:00 来源:界面新闻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在中央电视台联合中纪委制作的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中,万科成为了第一家被点名的房地产企业。

  10月19日,《永远在路上》第三集中曝光了原青岛日报社党委副书记、报业传媒集团总经理违法违纪案例,主要情节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接受企业的“公款旅游”,虽然同期声没有点名,但是画面材料可以清晰看到这家企业是万科。

  1477056313131097868.jpg 

  纪录片称,万科以出国考察项目的名义,帮助王海涛等人蒙混通过出国申请,然后又联系旅行社,按照考察项目行程提供了虚假行程单。

  实质上,王海涛在美洲行程主要是旅游观光,包括夜游曼哈顿、游览耶稣山等,还有在世界杯期间,观看了一场半决赛。总费用折合起来,每个人花费了13.3万余元,五个人一共花了60余万元,这些钱全是由企业支付。

  对于上述案例,万科集团回复界面新闻称,已注意到下属企业未按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违规邀请官员出国考察项目的新闻报道。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万科已责成相关子公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要求有关子公司深刻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万科强调,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公司和下属企业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感谢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和批评。

  王海涛接受万科邀请出国旅游发生在2014年6月,次年9月18日,王海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1月26日,王海涛因违反规定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他人礼金,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宴请,接受企业安排的出国旅游,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被“双开”。

  在中国政府进行新一轮楼市调控,并对市场秩序进行严格监察的背景下,万科邀请官员出国旅游的违规行为并不是孤例,半个月前,河北省唐山市的一宗判决书同样将万科、万达等大型房企卷入其中。

  判决书显示,2011年4、5月份,原唐山市工商局副局长马爱在办理唐山万科、唐山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万达投资置业2010年度企业年检业务过程中,非法收受上述三公司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15万元后,未对三公司可能存在的抽逃出资行为进行调查,致使国家损失1155万元罚款。

  彼时万科集团回应媒体称,“不行贿是多年来万科一直坚持的经营底线。公司将就该案所涉内容,依照公司制度进行认真调查。”万达则表示,“全力核查此事后,一定会按公司制度严查严办,万达对行贿零容忍。”

  更早前,原大连市市委常委金程受贿案的披露细节中,大连万达以及王健林密友孙喜双掌管的大连万峰亦被指控行贿。金程曾在2007至2009年前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大连万达在企业改制、经营发展方面提供帮助。为向其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彼时担任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经理的冷某某曾于2008、2009年先后从公司财务账上取出30万元送给金程。

  事件曝光后,万达其官网刊发《关于对冷传金、韩玉秋处分的决定》,将涉案的时任万达商业大连公司总经理冷传金和财务副总韩玉秋开除。处分下达时候,冷传金任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韩玉秋已经退休。

  从万科、万达涉案,再到此前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腐败案中的地产商朋友圈可以看出,房地产领域以前是现在依然是腐败高发地,就算王石、王健林等企业执掌者一直对外宣传不行贿,并且与政治保持距离,但这对于业务遍布全国的大型房企而言,管控难度堪比登天。

  活动关系、权钱交易等官商勾结的现象如何杜绝,重塑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需要政府监管、企业自查、消费者监督的良好互动。

  种种信息显示,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未来监管或将成高压态势。前天,新华社社评称,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必须有铁腕规则维护秩序,各地主管部门要勇于担当严格执法,杜绝有案不查或袒护企业等问责不力行为,加快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奖优罚劣的导向,让房企违法违规行为成为“过街老鼠”。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