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体 提高执政能力 完善治理体系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5日下午参加他所在的北京代表团审议。他强调,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关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关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制。
蔡奇、徐和谊、刘忠军等代表发言后,王岐山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政府工作报告体现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体现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方略,我完全赞成。承诺高期盼更高,要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论述,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联系起来,从思想到行动都体现“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践行党的宗旨,兑现对人民的承诺。
王岐山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政治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要善于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里找答案,深刻理解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和国家的治理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规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以党章党规为尺子,靠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二是依法治国,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治国理政。党既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又要实现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政府”历来是广义的,承担着无限责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法院和检察院,在广大群众眼里都是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王岐山指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调查权限,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留置是调查权的手段,要将其在国家监察法中确立,彰显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党纪与法律之间没有中间地带,要实现法治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参加审议。
《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06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