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党日活动”搞公款旅游 海口工商联主要领导被问责
新华社海口4月9日电(记者赵叶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批准下属以党日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书记(副会长)李小平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去年7月,海口市纪委在调取税务发票查询系统大宗消费票据时,发现名为“学习考察费”的发票,付款方为海口市工商联合会,收款方是海南某旅行社。
调查组前往旅行社调查取证证实,这趟“考察”实为公款旅游。
2015年8月,海口市工商联应邀参加在内蒙古自治区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时,玩起了“花样”。海口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副会长)符强考虑到内蒙古离陕西近,打算将党日活动和经贸交流合二为一。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提出申请,得到了海口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小平同意。
据调查,这趟“顺道”的党日活动共花费2.96万元,全部由公款“埋单”。
经海口市纪委研究,给予符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符强及相关人员退缴违规报销费用。李小平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李小平虽然未直接参与公款旅游,但作为主要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做到严格把关,违规批准下属以党日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难辞其咎。”海口市纪委负责人说,对于未履行“两个责任”的领导干部,必将坚决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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